对扩展城市园林绿化空间的思考
时间:2011-09-01 10:22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付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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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是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在,大多数城市绿化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是绿化用地和绿化资金十分紧张。对此,我们应从城市整个生态系统出发,运用现代园林艺术和造景手法,努力寻觅绿化空间,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一、保护现有绿地和绿化规划用地。这是扩展城市绿化空间的基础。首先,要根据生态学的观点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地系统规划,并将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绿地的布局要因地制宜,均匀分布,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市区、郊区相结合,远、近期结合。其次,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绿化规划,不得占用绿地和绿化用地。在建设中还应以植物种植为主,充分发挥植物的建造功能、环境功能和观赏功能。其次,加大园林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者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予赔偿、罚款、拆房还绿或公开曝光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全面抓好旧城区背街小巷绿化。日前,很多城市新城区道路绿化档次较高,但对旧城区的背街小巷绿化重视不够,要么绿化比例不够,要么全部硬化,这虽然于背街小巷绿化用地面积狭小有关,但重视力度不够应是主要原因。对此,要结合背街小巷的实际开展绿化,如不能建长绿带的以建小绿带、小景点为主;不能建小绿带的以种树为主,不能种大型树的以种小型树为主;完全不能种树的要以墙体绿化、阳台绿化等形式为主,总的来说,将一切能绿化的地方全部绿化起来。
三、挖掘单位和居住小区绿化潜力。有资料表明,多数城市单位和居住小区的可绿化面积占建成区可绿化面积的30%—40%左右。要充分挖掘这部分的绿化潜力。主要是靠行政手段调整、执行绿地系统规划,把单位和居住小区的权属土地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之内,促使单位和居住小区把空地及早绿化起来,使城市绿化布局趋于合理。比如,在这些单位、居住小区报批建设项目时,规划部门联合园林部门,严格执行庭院绿地规划,对规划面积不足的,依法征收绿化补偿费,用于异地绿化。另外,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绿化改造,实施“拆墙透绿”工程,使自我封闭的庭院绿化变成开放式的绿地,成为服务广大市民的社会绿化。
四、广泛开展立体绿化和居室绿化。大多数城市人多地少,建筑密度大,城市绿化应向空中发展,如开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这对增加整个城市的湿度和降低夏季气温有很大作用。此外还可向建筑索取绿化空间,如开展阳台绿化、平台绿化、室内绿化等,这样使建筑物内部空间处处清新而有生机。有资料表明,向建筑索取绿化空间可使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至少增加20个百分点。
五、建设市区河流沿岸风貌特色带。将市区河流的综合治理与园林绿化结合起来,改造河道,建设专门排污净化设施,有条件的可以拦坝建成梯级水面,尽力拓宽河流沿岸绿色发展空间,沿岸现有空地一律建成绿地。这样,将桥梁、建筑、绿地、水面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城市新景观。
六、开辟城市近郊绿地和旅游景点。首先,抓好城市国道、省道等城区进出口路的沿边绿化,这样不仅使城区绿化与城郊绿化连为一体,而且对树立城市对外形象、扩大城市知名度有很重要的作用。其次,抓好城郊其它地方的绿化。现在,大多数城市的市近郊和外围有不少山丘、河湖及历史文化古迹,有的还建有水库、果园和防护林。如尽快将这些地方作为永久性的绿地加以规划、建设和保护,并将人工环境为主的城市和自然环境为主的城郊融为一体,则对城市生态环境会有长远的影响。另外,将某些郊外的绿地空间发展成旅游点,更能满足市民节假日休闲、娱乐的需求。中国规划网北京9月1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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