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7月27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区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即实施涵盖山上山下、城市乡村、道路河流、单位园区的整个国土绿化工程。 工程力争全区造林绿化两年初见成效,4年有明显变化,6年取得显著成效。具体目标为:到2011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7%,石漠化治理步伐加快,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城镇绿化加快推进;公路、铁路及江河渠道建成各具特色的绿化示范样板带;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全面完成;农田林网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城市的单位庭院和工业园区基本绿化;重点矿山基本实现复绿。到2013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石漠化治理稳步推进,重点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城镇绿化档次不断提高;公路、铁路两侧及主要河流两岸可绿化部分基本绿化;位于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及风景区周边的村庄全面绿化;单位庭院和工业园区基本绿化。到201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60%,石漠化治理初见成效,全区整体生态状况步入良性循环;城镇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公路、铁路两侧及主要河流两岸基本建成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绿化带;全区乡村实现全部绿化美化;单位庭院和工业园区绿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为实现工程目标,自治区要求,各级政府要将造林绿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解决;创新绿化机制,引导和鼓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对集体所有的宜林未利用地进行依法流转,吸引公司、企业和个人投资造林绿化;完善采伐政策;多渠道筹集造林绿化资金;动员全民广泛参与;发展林业产业;做好种苗保障;加强林业科技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