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出台了针对国内投资主体的《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详细列出了鼓励与限制的文化产业类别。其中,网络文化和动漫动画制作服务业等六大文化产业被列入鼓励类别。
“这肯定是好事。受到鼓励后肯定会有更多的资本进入到数字内容产品开发这一块,而现在数字电视最缺的就是内容制作。”一家影视制作培训学院的负责人说到。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现在数字电视台频道不少,但优质的节目内容十分缺乏,“硬件软件都具备才有利于整体产业的发展。”其次,更多资本的进入,数字电视产业的整体发展也将带来更多就业机会,助力社会经济的增长。
《指导目录》根据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划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录中大多数投资都是受到鼓励的,但有关互联网上网场所设立、经营,国内大型动漫游戏会展以及大型文化主体公园建设、大型文化活动的投资都是受到限制的。
此次《指导目录》的出台将有利于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积极吸收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要求,方便国内投资主体了解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如今,对动漫动画的学习加强了原创的文化的培训,完美动力朝阳动画培训学院针对于原创的动漫动画学习进行新的改革。改革的内容包括一些对,影视制作,动画制作,技能的一些的学习。
这在制度层面上为传媒的产业化进程建立了一个通路,这是很重要的一步。虽然之前文化产业也有部分开发的领域,但一直缺乏制度层面明确的统制和规范,导致投资风险很大。《指导目录》的出台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安全更可靠的投资指导。特别有利于大资本对于文化产业的投资,因为大范围内的媒介整合是与基本面相结合的,有了制度的保障将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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