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入围城市名单是按照竞争性评审得分,排名前16位的城市进入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范围,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分别是:北京、长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公示期为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4日。
今年3月5日,财政部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把“加强基本住房保障”列入2019年财政政策。报告写明: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安排1433亿元,增长12.4%。支持城镇公租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可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
2017年7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当时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可以看到,此次入围的16个城市,包含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11个省会城市及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厦门。这份名单与两年前的试点名单有所不同,增加了北京、上海2个一线城市,北方城市长春替换了沈阳,西南新增了长沙和重庆,增加了山东省省会济南和福建省省会福州,调出了广东省的2个城市佛山和肇庆。
从此次试点名单看,包括了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基本上都是东中西部相对规模大的城市。这意味着:第一、租赁市场发展的财政资金会更加到位,有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包括租赁平台的建立和完善、租赁用地的供给、租客相关租赁权益的保障。第二、这或会引导后续相关开发商和投资者更关注此类城市,同时各类社会资本或会加快进入此类市场。第三、财政支持包括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相关试点不排除会推出一系列可供示范和借鉴的租赁住房范本。
中国规划网北京7月27日电 记者汪志民 李佳玲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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