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庆经济开发区新光村蒋墩组29号房屋强迁的调查报告之四
中国创业家网1月6日上海特稿 安庆经济开发区城管局违法强拆一位老兵的房屋,多家媒体发表的系列文章《如此违法强拆民宅:应该怎样追究责任?》、《违法强拆宅基地上的房屋:应追究刑事责任》、 《这座被强拆的退役老兵的小屋藏有 "大学问"》在全国产生轰动效应,并引起国家相关部委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的重视。
据了解,目前,安庆市人民政府正在调查和处理中。这位被强拆的老兵的房屋,是在安庆市人民政府棚改项目范畴内,当然需要动迁。 习近平总书记说: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 “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 安庆市人民政府棚改项目是经市委书记魏晓明、市长陈冰冰等常委们研究后决定实施的,当然其目的就是 “发展经济”, 并 “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这个奋斗方向,并没有错误。 为此,2018年4月,安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17号文件《安庆市市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普遍被认为是一项 “惠民”政策。 例如,“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含40平方米)的部分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具体由被拆迁户选择。被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的,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不足部分由被拆迁户按每平方米400元购置补足” ,因此,并不是房屋多才补偿多,而是人口多才补偿多;房屋并不是最重要的,人口才是最重要的;相反,房屋多而人口少是得不到按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补偿的。 据安庆市权威人士解答该《办法》规定有 “九种情形”可以计入应当安置人口范畴。据调查,这位老兵户口就在被强拆的房屋内,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房屋是老兵出生和成长的地方,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是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虽然该房屋屋顶受自然因素造成有毁损,但是该老兵已经依法修复并已恢复原状。对于该房屋的合法性,村、镇、区、市没有任何异议,并已通过公示,这座小屋理所当然属于合法不动产。故该老兵家庭情况是属于“九种情形”中可以计入应当安置人口范畴内的。 但是,2018年8月30日,该老兵房屋突然遭到强拆,并被夷为平地,被相关人员错误界定为,该房屋不予认证,因此,该家庭户口就不能认证,以达到“少补偿”的目的。其实至今,该老兵未与政府部门签订动迁补偿合同,也未得到分文补偿,该房屋就已被夷为平地。 由此看来,安庆经济开发区城管局强拆这位老兵的房屋,实际上是一场侵略行动,侵害了这位老兵的合法权益;在房屋被夷为平地后,相关部门不管不问,直接负责人还装作 “不知道”, 其实,这就是 “失职”的表现; 在老兵不断上访中,安庆经开区建设局主任刘克求、老峰镇常务副镇长刘林告诉老兵本人该房屋属于 “误拆”,但是,已通过房屋认证;可是, 2018年12月21日,老峰镇大建设征迁指挥部却通知说上述房屋 “经市、区认证小组复核不予认可”呢?为什么会形成前后两个不同的结论? 习近平总书记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 这起老兵房屋遭非法强拆说明了什么?说明人民权益在安庆经济开发区还得不到保障,中央三令五申明确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并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棚改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而不是损害人民利益,如果棚改的结局与美好的初衷背道而弛,那么,就是对人民犯罪!我们急切期待安庆市人民政府尽快纠正这起非法强拆房屋并未补偿案件,给安庆人民一个满意的回答,也给全国人民一个交待。 中国创业家网评论员文章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