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旺博士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式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正式并首度提到新型研发机构:“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可以预见,这种创新研发组织的星星之火,很快将成燎原之势,成为城市培育新兴产业的新引擎。 从目前国内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中央有顶层设计,地方政府也有先行实践。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都提出“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这类机构萌芽于21世纪初期的深圳、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如今已经形成了创新的浓度,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新兴科技产业力量。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江苏、福建、内蒙古等省份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当地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最近两年,新型研发机构在全国逐渐形成规模。 中国的双创浪潮中,“商业模式孵化”已经高度成熟和成功的情况下,需要新型研发机构能够承载“核心技术产业化孵化器”的功能, 有助于改变当前“模式创新”如火如荼,技术产业化创业“绵而无力”的发展格局。新型研发机构注重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的结合,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紧密融合。新型研发机构是指有别于传统研发机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进行市场化运作,有效贯通基础应用研究、技术产品开发、工程化和产业化的科技研发创新组织。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呼声下,登上舞台的新型研发机构,正成为新一轮产业转型的驱动力。 现代产业与基础研究之间的融合更加紧密,创新链中知识创造和产业发展从两端向中间靠拢,组织功能边界不断融合,使得直接负载着知识创造和产业发展两种价值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出现成为一种必然。新型研发机构的诞生和发展,是创新驱动发展,顺应科技、产业革命浪潮的产物,是培育新兴产业创新的“生力军”。新兴产业是充满未知性的产业,需要新型研发机构对新兴产业演化规律进行深度的解析,沿着现有成功经验的路线图,探讨新兴产业的内涵及关键成功因素,实现新兴产业培育轨迹可循,根据市场条件、增长潜力等方面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由针对性的解决,设计跨越“死亡之谷”的策略。 现代城市需要培育新兴产业,但是新兴产业存在着科技与创新“两张皮”的问题,科技成果无法有效地商品化、产业化,导致科技成果与产业化发展之间出现断层,被称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死亡之谷”现象,这是科技创新存在的典型“短板”。这不仅需要解决转化环节的“搭桥助力”问题,还需要从源头上解决科研项目的产业关联度问题。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产学研资的连接通道,积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服务,集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引进培养于一体,将实验室里的项目有效推向市场,打通、整合了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产业孵化和市场销售的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集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与产业发展结合的“三发联动”的研发模式,跨过创新“死亡之谷”。 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边界日趋模糊,需要涌现出一些新型研发组织形态,这类研发组织在目标定位上更强调成果能够转化和孵化,无论做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都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或是直接服务于相关产业,是科学和技术更为复杂的融合。新型研发机构研发成果的目的不在于为科研而科研,而在于更好地克服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跨越“死亡谷”。“死亡谷”处于基础研究与商业性技术开发的交汇处,是知识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各类行为主体发生复杂作用的场域。对于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来说,既是关键性的过渡环节,也常常是受到忽视的薄弱环节,往往存在“市场失灵”、“组织失灵”,乃至宏观上的“系统失灵”等问题。需要新型研发机构突破了传统创新链条各个环节独立性强、容易“断链”的弊端,保证科技成果产业化整个链条的通畅以及产业发展对科研的反哺。 现在深圳、广州、南京、苏州、厦门、成都、武汉都在培育一批专门的新型研发机构,致力于应用技术研究和工程转化,以跨越从成果到应用的‘死亡谷’,通过政府规划设立,采用类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建立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应用平台,培育新型产业,大幅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新型研发机构就是基于组织方式的变革,实现现代城市的产业形态向“微笑曲线”高端转移,尤其是加快知识形态生产力向物质形态生产力的转化。新型研发机构发挥着积极的桥梁作用,将创新链从基础性科学研究直到产业化、创业服务化、科技金融等活动进行有机高效联系,形成活跃的创新生态,建立“政策+创新+产业基金+VC/PE”的新机制,构建“科研+教育+产业+资本”为一体的微型协同创新生态系统,高效地实现了创新链上下游资源的共享与协同。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