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多个省份出现暴雨,“城市看海”现象一再上演。无论是南方的武汉、南京,还是北方的北京、石家庄都深受其害。 说道降水,人们就会联想到城市内涝。一旦天降大雨,许多城市就会发生内涝,导致交通瘫痪、房屋受淹等诸多不利因素,给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的出行不便以及个人财产损失,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内涝的重复出现,让受灾的市民不得不质问:为什么我们的城市咋年年看海?“逢雨必涝”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的顽疾之一。那么,在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城市如何应对内涝的巨大压力? 面对城市“逢雨必涝”,我个人认为主要是以下几方面造成的:一、随着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我们只注重城市的发展速度而忽视了防洪排涝体系的建设,有些地方排水设施不健全、不完善;二、城市快速发展造成的“热岛效应”间接增加了城市降水量;三、城市现状存在大量的硬质铺装,如柏油路、水泥路面,降水时渗透性不好,城市储水体较少,无法滞纳短期急剧增加的雨水;四、由于城市建设过程中对遵循自然的规划理念理解不健全,很多自然水体被严重破坏,拦湖养殖、围湖造田、填湖建城等现象频发,从而导致水面率普遍降低,给城市排水造成径流量增加、调蓄能力下降的双重压力。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最终酿成了“看海”的“苦果”。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建设海绵城市是必由之路。 海绵城市,简单来说就是将城市河流、湖泊和地下水系统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大雨时吸水,干旱时把吸收的水再吐出来,防止出现城市内涝。 有人会说,把城市排水设施建成像青岛或者借鉴国外庞大的“地下神殿”排水系统不比建设海绵城市更有用吗?这样的观点是片面的,海绵城市既是一个新概念,也是一个一直以来都有的概念。海绵城市是雨洪管理的第三代概念。21世纪初,第三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绿色暴雨基础设施(GSI)被提出。类似的理念在美国成为“可持续排水系统(SUDS)”,在澳大利亚成为“水敏感城市设计(WSUD)”。我国根据GIS的理念,结合国情,提出了“海绵城市”这一理念。 海绵城市结合了BMPs和LID,既注重源头控制,也重视末端处理。像德国、瑞士、新加坡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颇有成效。 海绵城市不仅可以解决当前城市内涝灾害、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问题,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还可以带来综合生态环境效益。如,通过城市植被、湿地、坑塘、溪流的保存和修复,可以明显增加城市“蓝”、“绿”空间,减少给排水管道混凝土的工程量,降低城市市政建设、运营、维护费用,减少城市热岛效应,改善人居环境。同时,为更多生物特别是水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水平。如此看来海绵城市是我国城市建设的必要性。 尽管海绵城市为解决城市水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忽视生态保护的传统的规划设计理念亟需扭转、对于水只重疏排不重利用的末端治理行为普遍存在、资金由政府单一渠道筹措无法满足建设需求等,这一切都给未来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挑战,同时,也为我国城市建设转变方式提供了改革机遇。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不能一蹴而就,要转变观念。城市不同,特点和优势也不尽相同。因此打造海绵城市不能生硬照搬他人的经验做法,而应在科学的规划下,因地制宜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措施,才能真正发挥出海绵作用,从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这样才能用好海绵城市这个解决城市内涝以及诸多水问题的对症“良方”。 水是维系城市“生命体”健康循环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要件,与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用好水、控好水是城市文明的必然方面,是保证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要求,更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光荣的担当。海绵城市的成功建设不光需要政府、设计、施工等单位参与,建成后需要人人参与,做到人人保护植被、维护相关设施、遵守相关规定,只有提高全民建设海绵城市的意识,才能使海绵城市的建设在每个环节得到更好的落实,最后能更好的顺利运行。我相信通过各方的努力,我国海绵城市建设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