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报道 西媒称,在毛泽东时期,位于北京海淀区的天义客店是北京仅有的一家私营店,因为曾在抗日和内战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客店主人乔天明在1953年获得政府“特种经营许可执照”开店。天义客店也是“文革”期间北京唯一一家未停止营业的私营店。1979年,中国经济即将转型之际,《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媒体接连报道这间“奇迹般幸存的私营夫妻店”时称,“人们需要这样的夫妻客店”,但如今在发展盛行的现代中国,它却因为城市的发展而遭到拆迁。 据西班牙《阿贝赛报》3月22日报道,虽然历史悠久且具有象征意义,但这座两层14个房间的小楼在2013年12月20日却被强拆,以便为城市发展新项目腾地儿。天义客店所在的中关村科技园的地价早已飞涨,但是如今客店的主人乔天明的儿子乔树枝却只能得到一堆客店的废墟。 据乔树枝介绍,该地区其他住户早已接受补偿款搬迁,但是他们不愿老店倒下,拒绝搬迁,虽然坚持了几个月,但最终天义客店还是被强拆。 报道说,此后老乔开始抗议这种他认为非法的强拆行为,而且他表示自己所得到的两笔补偿款5万元和8万元并不足以挽回损失。最初建筑商答应在新楼中给他几套公寓,但老乔认为这只是虚假的承诺。 老乔说,“我们多次去问这个地方要盖什么新建筑,总是得到不同的答案,一会儿说是学校,一会儿是医院,一会儿说是商场”,而去城市建设办公室打听,根本没有这个地方的任何项目信息。 现在老乔抗议无果,无家可归的他只能租住在旅店,但住店钱用得很快,他不知道以后何去何从。
报道称,在中国土地属于国家,居民只有使用权,由此导致了非法强拆现象,民众抗议不断。为了铲除这一恶劣现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刚刚支持加强立法,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但是这个承诺对于乔树枝来说来得太晚。“红色客店”最终难逃被强拆的命运。(编译/王露)
【延伸阅读】太原打掉非法强拆恶势力集团 “地下出警队”曾为害一方 中新网太原3月23日电 (宋立超)23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太原市警方摧毁一个实施非法强拆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以沈某为首的主要犯罪嫌疑人4名。据了解,该集团纠集多名两劳释放人员和涉毒人员组成“地下出警队”,长期采取堵门堵路、威胁恐吓、殴打他人等暴力手段实施非法强拆。 2014年年底,太原市公安局根据山西省“打黑办”批转的群众举报线索,由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组成专案组,经过细致摸排调查后摧毁了以沈某为首实施非法强拆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4名,破获刑事案件6起。 经查,该集团自2008年以来,为谋取不义之财,以沈某为首,纠集了本市某宿舍区内的多名两劳释放人员和涉毒人员组成“地下出警队”,长期盘踞在太原市尖草坪区简易宿舍、迎新街及杏花岭区等地,采取堵门堵路、威胁恐吓、殴打他人等暴力手段,实施非法强拆,欺压、残害百姓,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2010年4月18日,该犯罪集团持搞把、木棒在太原市尖草坪区简易宿舍内,因房屋拆迁问题将被害人佟某打伤;2014年7月7日,该犯罪集团手持砍刀、镐把等工具窜至太原市杏花岭区何某家中。由于当时家中无人,遂将何某楼下车库砸坏;2014年8月4日,该犯罪集团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某小区内,将被害人宋某头、面部打伤;2014年9月23日,该犯罪集团在太原市尖草坪区简易宿舍,因房屋拆迁问题将被害人梁某等三人打伤。 目前,该犯罪集团中的犯罪嫌疑人沈某等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有1名犯罪嫌疑人正在组织抓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延伸阅读】北京政协委员修盖违建阻挠强拆伤人 获刑6个月 通州区政协委员韩某建造8.5万平方米违建,政府部门多次要求其自行拆除无果后决定强拆。韩某开车堵门阻止强拆,造成两名保安受伤。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个月。 韩某现年50岁,案发前为政协北京市通州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据韩某供述,2011年,他和儿子在通州某村承包的24亩多土地上盖了8.5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大棚,没有正式审批手续,目的是想在拆迁时多得拆迁款。去年6月19日,镇政府在其厂门上张贴整改通知,让韩某在6月23日前自行拆除违建大棚,但韩某没有拆。镇政府主管副镇长李某到韩某办公室找他,此前李某也多次找他谈话,协商了一年多,但由于韩某对拆迁补偿数额不满未果。韩某在与李某谈话时称:“不怕事大,要不就把事情往大了弄,不行就找记者曝光。” 副镇长李某证言称,韩某曾扬言,谁进他的院强拆,就开车撞死谁。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4日8时,通州区十余个部门协作,对韩某的8.5万平方米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韩某为阻止政府拆除行动,先后采用锁门、开车堵门、让两名假记者在现场架设摄像机、驾驶黑色奥迪车前后移动等手段,阻止工作人员拆除工作。后在工作人员敲车窗、反复要求其下车无果的情况下,经工作人员砸车窗将韩某控制。 其间,两名保安受伤,一人构成轻微伤。韩某所建违建已经被列入北京市专项行动指挥部“两违”工作台账。强拆当天共出动工作人员500余人,租用挖掘机、拖车、铲车共计12辆,共造成经济损失68万余元,造成2名保安人员受伤。 通州法院认为,韩某无视法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记者裴晓兰
【延伸阅读】强拆市民房屋 兰州城管被判违法 新华网兰州1月23日电(记者 王博)韩某30年前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修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安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被韩某起诉。法院判决确认执法局的强拆行为违法。 22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4年度兰州市中院十大案件。其中包括一起因强拆诉执法局行政行为违法的案例。 韩某经兰州市安宁区城建局同意,于1985年3月在安宁区邱家湾19号修建营业用房。2012年5月5日,安宁区执法局认定韩某所建126.02平方米的房屋为违法建设,对韩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两天内自行拆除所建违法建设,并于当日将该处罚决定张贴于该房屋大门。 2012年5月8日,安宁区执法局强制拆除了该铺面房。韩某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书。经法院审理判决确认安宁区执法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无效。韩某又提起要求确认安宁区执法局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安宁区执法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安宁区执法局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瑗说,本案中安宁区执法局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没有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依法送达决定书便进行了强制拆除。该强制拆除行为未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催告、听取当事人意见、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送达当事人等相关程序规定。 张瑗表示,行政强制执行要有合法的依据,并且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保护当事人合法诉权和财产权益。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必将承担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延伸阅读】河南新郑回应一家三口遭裸控强拆:强拆者被刑拘 中新网郑州1月20日电(韩章云)1月18日,河南省新郑市一家三口在清晨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赤身裸体控制后,所住厂房遭强拆,事件引发多方关注。1月20日,新郑市公安局对此事作出回应:卢某擅自强行对他人房屋进行拆除,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于1月19日被新郑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18日清晨6点多,郑州新郑市龙湖镇上一家名为“嘉嘉友”的月饼生产工厂内,该厂负责人张际堂和妻子以及儿子在没穿衣服的情况下裸体被一伙人强行控制近半小时,所在厂房遭强行打砸拆除,成为一片废墟。 新郑市公安局调查显示,张际堂于2005年5月租用龙湖镇柏树刘村村民孟某的厂院开办“嘉嘉友”食品厂。自2014年6月份开始,双方因租赁合同纠纷发生矛盾,一直未达成协议,且矛盾不断升级。2015年1月18日6时许,孟某的儿媳卢某组织施工机械对该厂院内厂房强行拆除。 卢某因擅自强行对他人房屋进行拆除,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新郑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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