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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拆旧立新为哪般

时间:2014-10-26 08:11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熊佳星
    近日,广州省的城市文化名片——陈家祠广场因地铁建设需要即将“推到重来”,这个耗资8亿元修整改造的绿化广场在使用仅4年之后,不得不面对被拆除的尴尬境地。而早在07年6月,广州地铁公司就公布,广州地铁八号线延长线工程得到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09年陈家祠广场进行扩建时为何没有考虑到这些不禁让人感到疑惑。
    其实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无论是尚在使用期的建筑还是受文化保护的遗迹,都让步于城市转型、扩张、升级过程中的规划需要,由此必然带来自然资源和资金的浪费以及文化遗产的流失,针对此类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城市规划的不完善。作为一项关系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质量的重大问题,城市规划应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延续性。但事实上,城市规划的“朝令夕改”、规划公示与实施阶段的不透明等现象比比皆是。公众参与度过低导致规划项目往往是政府、企业一头热,未能充分考虑城乡居民的生活、文化需求。
    再则是政府部门对规划项目的过度干预。政府重速度轻质量以及对GDP的盲目追求导致“一政府一规划”、政纪工程、形象工程等层出不穷。这其中既可能有政府部门因自身利益所做的干预,也不乏因商业利益驱使带来的过度建设、重复建设。加重政府债务负担、影响城市形象的同时更有可能减低政府公信力。
    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大,公共交通、基础特别是福利建设项目的增多不可避免。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若能选取全面公示、有效公示的方式逐步扩大公众的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同时,更重要的是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政府的权责清单,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制衡地方行政,减少政府部门、企业力量对城市规划的过度干预。城市规划才能成为惠民利民的好事。只有通过立法将政、企、民三方的“利益交媾”通过法律条文予以明确规制,并赋予相关法律责任,减少规划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才能真正维护群众拥有舒适、便捷、安定生活环境的权利。
    国际新闻联盟中国城市频道 中国规划网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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