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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里的中国

时间:2014-07-26 09:18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为之


 

   【庄周梦蝶】

    即使世界上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也没有狠下杀手,消灭城市街头的摊贩。

    相对于高端大气的商场,地摊自带有一种喧嚣而略带庸俗的热闹,小市场那些在顶棚上纵横交错的电线,和飞蛾环绕的昏暗小灯泡,让人们在心底感受到一种活生生的真实感,就像一层人生底色,真实而又接地气。

    人们大概已经对这一切司空见惯:在城市里,沿街叫卖的移动小摊贩一边吆喝着生意,一边警觉地四处张望,他们就像警觉的兔子,一旦闻到城管靠近的气味,便匆匆收拾摊位,玩命似的骑着三轮车逃跑。这一对天生的冤家,在市井小巷中,演出了从猫捉老鼠到暴力对抗的一幕幕短剧,有的甚至引发了全国震惊的法律案件。

    地摊经济的规模一般较小,是一种非正式的边缘经济模式,从历史源头上追溯,地摊经济大概可回归至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从经济学上来讲,毫无疑问,摆地摊的成本是很低的,无须工商注册、无须房租、无须支付雇佣工资,更无须交税,任何人只须支付购买原材料或货物的资金,就能放开手脚做生意。低成本性决定了地摊商品的廉价性。

    但是,地摊商品的廉价优势如今面临挑战。在生产力蓬勃进化的今天,地摊经济作为一种落后的生产关系,注定会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变得越来越弱势。此外,地摊经济与现代城市管理之间存在矛盾,也是它无法持续的重要原因。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城市化当然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流入城市谋生,城市人群也因种种原因形成了不同层次的阶层,多元化的就业方式、多层次的消费模式一直处于被需求的状况之中。但目前,中国的城市管理理念依然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这种形式主义的管理方式,往往未能考虑到城市居民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更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更存在危害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

    经济学家厉以宁曾经说过,只有在便民利民、维护城市形象的前提下,制定出一个合适的规划,把地摊经济改造为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群众休闲文化产业,把地摊经济整编成“正规军”,才能让地摊经济不仅规范有序,还能走上特色化规模化发展之路。

    在城市管理中,最重要的原则是对地摊经济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摊点设置的合理规范性十分重要,例如在重要的行政活动区、城市主干道、商业办公区等禁止设摊,而在居民生活区、风景区则应放开手脚。例如浙江省嘉兴市就将城市道路的设摊划分为三个等级,根据一、二、三级道路安排摊位数量,实行集中经营、规范管理,早点、水果、百货等经批准设置的流动摊位全部实行亮证经营,而城管的职能更是从“驱赶型”向“服务型”过渡。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创意市集应在新型的城市规划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不仅仅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中国的二、三线甚至四线城市都应将这一具备艺术感的创造性经济活动纳入到城市发展中来,并为其提供便利和保障。

    只要认真观察,就能发现,即使世界上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也没有狠下杀手,消灭城市街头的摊贩和流浪者。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很多城市,无论是纽约、伦敦、温哥华、还是巴黎,都会设置专门的市集,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跳蚤市场,庭院销售等各种以不同形式为城市个体经营者提供自由经济活动,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氛围。游历其中的畅快,犹如李白笔下的“散发弄扁舟”,颇有一番艺术气息。

   (作者为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员)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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