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消息人士处获悉,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力推“三医”联动措施,或将采取允许引进商业保险公司模式,打破医保经办机构一家垄断的局面。 3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我国将继续加大投入,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本月,发改委下文松绑民营医院的价格管理,其中提到“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 但是,《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真正的谈判机制尚未建立,有业内人士认为,其原因在于医保经办机构一直处于高度垄断状态。 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江山介绍,这种高度垄断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医保服务管办不分,经办机构与主管人社部门具有“父子”一样的特殊关系;二是在每一个医保统筹地区,只有一家由主管部门派出的经办机构,参保人没有选择第二家经办机构的余地;三是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本应是平等的协议关系,但现实却是两者之间完全成了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 “医保承办机构一家垄断的局面,导致医疗机构缺乏谈判的筹码,没法施行联动”。北京朝阳医院执行院长陈勇曾在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上指出。 一位公立医院院长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举例称:“一到年底,就给医院科室主任下命令———医保资金的额度快用完了,只能收一定数量的病人,其他医保患者被推诿到其他医院就诊。”他表示:“其实我们医院在本地区医疗水平很高,但也没有与医保经办机构议价的能力,都是它一家说了算。”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数据的基础上初步计算得出,医保基金的累计结存已超过9000亿元。对于总额中规模巨大但却封闭管理的个人账户资金,有专家认为,个人账户既不能有效分散医疗费用风险,使用效率低下,又导致账户滥用恶性膨胀,取消个人账户应是大势所趋。 《2013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快报数据》显示,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173.7亿元,基金支出6801.1亿元。因此,若不考虑少量利息和其他收入,2013 年医保基金结余约为1373亿元。据人社部数据,2014年1-2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49.5亿元,基金支出1064.1亿元,同理,两者差额 185亿元。 此外,2012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累计结存7644亿元。若将这一数值与上述两项差额相加,可初步计算出医保基金至今年2月末的结余已经达到9202亿元。 据了解,准确的统计数字将在后续公布的《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披露。不过可以预见的是,基金规模膨胀的趋势很可能延续: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到今年年末,我国医保总结余预计将达10751亿元。 对于如此大规模的资金结余,有专家认为,一方面基金面临着保值增值的问题,更值得注意的是,医保个人账户封闭导致的资金大量沉淀,是医保基金运行效率不高的表现。 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延续了上世纪90年代设立时确定的“统账结合”模式,即分为现收现付的统筹基金和积累制的个人账户。具体而言,单位缴纳的基 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新医改以来,参保人数在迅速扩大,基金规模也在增长,制度总体运行平稳。”对于医保基金结存问题,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曾表示,在2012年医保基金累计结存中,个人账户占总结存数的40%左右,积累达到2697亿元。 但对目前规模可能已超过3000亿的个人账户资金,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封闭管理,只允许用于在定点医院、药店看病买药。看着账户上的钱成为看得见用不成的“死钱”,一些参保人会利用多种渠道花掉,因而滥用医保卡购买日用品,甚至套现的情况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 “当初之所以设立个人账户,主要用意在于通过强制储蓄,积累资金。然而,医保制度运行至今‘统账结合’模式对于医保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效率的负面作用日益明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保个人账户目前存在化解风险能力弱、大量结余、利用率低和参保者过度使用等问题。 有学者对广东6市的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实践进行研究发现,若个人账户资金沉淀太多,将直接导致统筹基金余额不足,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下降,影响待遇水平的提高。 “个人账户不是一个风险分担机制,只能专款专用,不能共济使用,浪费了保费资源。”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认为,有必要取消个人账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这样能够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社会互助共济作用。 中国社科院专家郑秉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个人账户的存在,导致了账户滥用的恶性膨胀,分散了医保制度的资金统筹能力。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医保资金都是纳入社会统筹的,并无个人账户设置,其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共济作用。“从这个角度而言,取消个人账户是大势所趋。”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此前也表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是医疗保障制度转轨时对原国有企业待遇补偿的一种过渡政策,在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应该让个人账户淡出,只建大病统筹基金,这样既能增强统筹基金的共济性,又符合政府负有限责任的基本原则。 专家认为,当前可行的办法是逐步消化个人账户沉淀,弱化个人账户,提高基本医保的补偿水平,降低个人的负担。从全国来看,主要有三种做法: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对象,提高其效率,比如广东、江苏等多个地市率先将其家庭化,参保人直系亲属、配偶也可以使用这笔钱去门诊、药店看病购药;用门诊统筹来弥补个人账户共济作用小的缺陷;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新的用途,比如购买补充商业保险,像江苏常州、苏州等地允许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