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局长杨有明涉嫌与同伙贪污1288万余元、独自受贿546万元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杨有明在庭审陈述阶段说:“其实,我一直是工程师,我直接从工程师一下子升为局长,我不懂管理,思想上也没有准备。”杨有明还不止一次地苦笑着说:“我是个法盲,我不懂法。”(2月27日《法制日报》) 副厅级官员自称“我是法盲”,笔者理解,首先应该是句大实话。如果不是法盲,又怎么会与同伙贪污1288万余元巨款呢?又怎么会独自受贿546万元呢?贪污受贿是要坐牢甚至要丢命的呀,谁想坐牢、谁会要钱不要命,一个普通百姓都会做出正确选择,一个副厅级官员难道还不会? 其次,副厅级官员自称“我是法盲”,更像一个低级谎言。难道你是法盲就能减轻或者免受处罚?完全想错了!企图以“我是法盲”来掩盖自己的罪行,来规避和减轻处罚,简直是痴心妄想!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你是副厅级官员,犯了罪也与庶民同罪同罚;你不懂法,只要还有活命的机会,你可以边改造边学法。当然,如果连命都保不住了,那你在人世间就只有永远留下“法盲”的名声了。 副厅级官员自称“我是法盲”,不管是真话还是假话,都打了某些人的耳光——怎么能让一个“法盲”屡屡升迁呢?一个思想上没有准备、不懂管理的人,居然一下子从工程师直接升为局长?而且杨有明的罪行,是在担任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局长期间犯下的,但是在这期间,杨有明不但没有东窗事发,反而被提拔为副巡视员。这真是应了坊间一句老话:边腐边升、边升边腐! 一个副厅级落马官员在剖析自己涉嫌贪腐的原因时称“我是法盲”,既让人啼笑皆非,又催促世人警醒。第一,在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今天,在提拔考核官员时,对于法律素养的考评不可或缺。第二,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对已经使用的干部进行教育和管理,对干部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 “法盲”官员的出现,是当今社会的耻辱。杜绝“法盲”官员,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真正发挥作用,把好干部的考察关、使用关、管理关和监督关等一道道关口;更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擦亮眼睛、主动有为,敢于对“法盲”官员说“不”。同时,挖出了“法盲”官员,也让“法盲”官员付出代价,以儆效尤!(毛开云 原题:贪污千万的副厅官员自称“我是法盲”打了谁耳光)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