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州一位学生家长在网上爆料称,自己的信息疑遭泄露,手机会收到大量的广告信息。另有网友反映网上有人公开兜售常州十几万中小学生家长的信息。经记者调查,家长信息多由校方管理,信息泄露疑与校方有关。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扬子晚报》1月13日) 1万个家长联系名单,明码标价500元。只要你肯出钱,“至少十几万的常州家长信息”可以待价而沽。家长信息留在学校,如此批量打包家长的隐私,无论中间经历了多少环节,有一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从源头来说,若不是黑客“扫荡”所获,就是校方或教师主动寻租。如果是前者,当事方须担负保管不善的责任;而如果是后者,个人信息属个人隐私,在无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向社会公开和传播,更遑论是以此牟利? 十几万家长信息何以被“卖”?这个问题的背后,并不是偶发个案那么简单,职能监管缺位、行业标准不清、隐私定义不明、罚则标准过低等,使得个人信息管理与使用者毫无“后顾之忧”。在网络实名制越来越近、个人信息交互使用越来越频繁的背景下,以法治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已经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