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卖淫嫖娼变“援交”谁在袒护嫖客?
时间:2011-11-30 10:11来源:强国论坛 作者: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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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援交”、“援交女”之类的词汇成了舆论高频词,它不仅存在于网路媒体,而且大量出现在主流媒体上。“援交”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种不准确的定性和媒体盲目的跟风,只会进一步恶化我们的社会风气,败坏道德人伦。
据报道,11月5日,上海闸北检察院公开的一份信息披露,上海20多名稚气未脱的女中学生,因为零花钱不够,又不愿意通过工作赚钱,走进连锁酒店成为卖淫女,其中2人未满十四岁。检察院的信息还称:这些女生“介绍卖淫,嫖客形成了固定‘圈子’,形似日本社会的所谓‘援助交际,”。此后,新闻媒体就铺天盖地地出现了“援交”和“援交女”的说法。
“援交”是个什么东西?我国的字典、辞海里均找不到依据,我国各种法律条文中也没有这样的表述。原来“援交”是援助交际的简称,是一个源自日本的名词,最初指少女为获得金钱而与男士约会。后来专指一些中年男性付钱给女中学生,换得她们陪伴聊天、逛街、K歌、看电影、吃饭以及暂时性或经常性的性服务行为,主要沟通途径为网络、电话等。在日本,援助交际又称“收费拍拖”或“女友租赁”。
援交在日本、台湾等地十分流行,这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有关。在日本等地,卖淫嫖娼是合法行为,援交实际上也是卖淫嫖娼的代名词。日本的国情和法律决定了所谓“援助交际”的流行,从字面上也可以看出“援助交际”的说法实际上在美化卖淫嫖娼行为,将其称为一种“援助”。而在我国,卖淫嫖娼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不管这种行为披上什么样的美丽外衣,其性质都是违法的。“援交”一词与日本的接轨,既不符合中国国情,也严重违背我国法律对卖淫嫖娼的表述。很明显,将卖淫嫖娼称为援交是一种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堕落。而“援交”最早出自司法机关的检察院之口,更让人匪夷所思。
就将卖淫嫖娼称为“援交”一说,上海市司法系统有官员提出异议:“什么叫援交,分明就是未成年少女卖淫。并且在我国的各项法律中,均没有“援交”一词。公安部门一位官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一案件的披露过程有悖常理。“公安进行刑侦的过程中,曾想向社会公布进展,但觉得这件事并不复杂,而且又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以结案以后移交了检察院。没想到检察院把此事公开了,还称其为‘援交’,引起广泛关注以后,我们没法解释,检察院也失声了。”
“援交”一词的泛滥与一些主流媒体的炒作脱不开关系,最早报道上海中学生卖淫嫖娼事件的《新民晚报》、《新快报》、《中国新闻周刊》以及各大网站的报道均使用了“援交”的表述。这令善良的人们不无担忧。用“援交”代替卖淫嫖娼,不仅导致法律认定上的混乱,而且有袒护和美化嫖客之嫌。尚若“援交”被法律认可,必将导致社会风气的进一步沉沦,毁灭社会主义文明道德体系。毫无疑问,也将会为“先富者”、“贪官们”提供买处、买春、嫖幼提供合理合法的借口,甚至有可能因为“援助交际”少女多而成为新时代的“英雄模范”,这绝非杞人忧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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