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的根源到底在哪?
时间:2011-10-24 09:28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作者:秦汉 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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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下午,广东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广东贯彻落实意见。针对最近发生的“小悦悦事件”,省委书记汪洋在常委会上呼吁,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来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丑陋,忍住刮骨疗伤的疼痛来唤起社会的警醒与行动。在公众参与下创造扬善惩恶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环境,努力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和每一个人的道德良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2011年10月21日羊城晚报)
对此,广东省各界开展了“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的大讨论。大多数人仍在强烈谴责18名见死不救的路人,有律师、学者主张将见死不救、见危不助等行为入刑,也有专家表示反对。还有人主张应立法严惩那些讹诈救助者的人。网络上充满悼念小悦悦的声音:“天堂没有来来往往的车辆”、“愿天堂没有人心冷漠”……
笔者认为,在小悦悦事件中,那18名“见死不救”的路人并不值得人们如此猛烈批判和强烈抨击,而最值得最应该批判、深思的是我们每一个人,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是否都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否为见义勇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种制度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的精神。可以说,这也是见死不救的根源和症结所在。cn)
18名路人都如此冷漠,恰恰说明这是一个社会现状,而并非个别现象。不得不承认,如今世风日下,许多人只认钱而不认人,信仰丧失,道德沦丧,诚信缺乏,不择手段,不按规矩办事,只要有利可图,什么昧良心的事情都敢做,什么钱都敢要。更可悲的是,现在人们基本上不敢也不愿学雷锋做好事了。因为做了好事就等于在害自己害家人,不但得不到被救者的感谢,反而会被讹诈诬陷,政府、法院等也不为见义勇为者撑腰说话。如此,谁还会去做好事呢?因此,对于18名路人的行为,我们可以谴责他们道德缺失,但不能说他们“犯罪”了,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他们有必须救人的义务。如果把板子都打在这18个人身上,必然会掩盖对这件事更深入的反思。
在小悦悦事件中,当地官员首先应当深刻反思一下自己。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地某些官员并没有这样做。相反,他们为了自己的名利,竟然在那推卸责任掩盖矛盾。比如某官员竟大言不惭地说,小悦悦事件的确给佛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抹了黑,但18个路人不能代表整个佛山人民的文明水平。要我说,某些官员与其这样为自己辩解,还不如干脆说这18个路人都不是佛山人,他们都是外省来粤打工的,这样岂不更好?
再说,如果要追责任的话,该负主要责任的应是小悦悦的父母和肇事者,其次是政府官员,最后才是那18名路人。据说,只有两岁的小悦悦在马路上独自行走时,她的父母正在聚精会神地打麻将。这样的父母与犯罪又有什么两样?可怜苦命的小悦悦一人走到了马路上……由于天黑又在下雨,倒霉的司机将不幸的小悦悦给碾压了。接着,另一粗心司机又碾了过去。这期间,虽然有路人发现了在雨中哭泣的小悦悦,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去救……
总之,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来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丑陋,努力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和每一个人的道德良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政府官员也要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一是是否真正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是否认真抓了文化、道德建设;二是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是否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三是政府及有关法律制度是否为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文/秦汉 雄风)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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