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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尚方宝剑"如何更锋利?

时间:2011-09-22 09:58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钱俊毅

——专访上海市人大城建环保委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实施2年来,本市有关部门是否真正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此,今年6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检查,今天汇报实施情况并进行专题讨论。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记者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甘忠泽和副主任委员陈兆丰。

  有人有钱有法必依

  甘忠泽、陈兆丰介绍,《规定》实施2年来,政府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拆违取得一定成效,新增违法建筑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借助信息平台,已初步摸清全市违法建筑的底数,今后将本着“坚决遏制新增,逐步减少存量”的原则,对锁定的违法建筑“做减法”。

  然而,全市拆违工作存在着各区执行力强弱不一的现状。目前有9个区县基本能对新增违法建筑立即拆除,但有个别区仍对拆违工作不重视,人员、经费、装备没有配置到位。

  执法检查组建议,应做强、做实拆违联席机构,房地、规划、城管三部门应派专职人员专事拆违工作,做到“有人、有钱、有法必依”。

  区别对待但要合法

  目前拆违工作有两大难题:一是老小区,家庭人口增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违法搭建;二是别墅区,前段时间一些部门因疏于管理,致使违搭成风。

  甘忠泽、陈兆丰均表示,对违法建筑应分类处理,实施过程中要分轻重缓急。对老小区,政府应“疏堵结合”,如确实因居住条件困难需要搭建的,应对技术标准有明确界定并监督搭建,且手续、程序要合法。此外,政府也应从源头杜绝搭建动因,做好托底工作,加大保障房建设和旧区改造力度,在一次性解决一大批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也消灭一批违法建筑。

  而对“非富即贵”的别墅区违搭,若影响到公共利益,如毁绿、占道、影响邻居采光等,要坚决拆除,否则将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尊严。若未涉及公共利益,且目的确实是为美化自身居住环境的,则可以考虑适当区别对待,“但一定要报批,一定要以合法为前提”。

  政府不履职就问责

  “查处违法建筑要像查处酒驾那样,抓住典型,公开曝光!”甘忠泽表示,少数区政府因不重视,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拆违工作难以落实,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房地、规划、城管三部门推诿扯皮并延误查处时机的,也应问责。有代表提出,市、区两级政府对拆违工作要公开签约承诺,若没有完成任务的,建议市政府可借助媒体曝光、在文明指数测评中扣分等手段向区政府问责。

  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带头违搭的,应首先拆除。尤其是对经营性、带来经济收益的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公益不是借口,虽然增加了场所,但同时也会减少公共设施,比如毁绿等。这个口子绝不能开。”甘忠泽强调。

  对未做到及时发现、阻止并报告违建的物业公司,应加大处罚力度。“有些物业公司担心阻挠业主搭建今后收不到物业费,这根本不是理由。”甘忠泽说,房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将拆违与物业评级挂钩,严肃处理阻挠执法人员进入执法的物业公司。

  另外,一些开发商为了促销,故意留下违搭空间,并以此为“卖点”。对于这类问题,有关部门应严格审核房型图,若设计有缺陷的,要求开发商或业委会出面统一处理。此外,购房合同上也可增加“不能违法搭建”等条款,来约束业主。

  甘忠泽还建议,有关部门可将“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的评比与违法搭建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国规划网上海9月22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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