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周英峰)记者23日从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目前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进入清理纠正阶段,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据了解,自4月2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公车登记到私人名下等问题纳入专项治理范围,节假日期间在风景旅游区、高速公路出口等地,对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广东、贵州等地将违规使用军警等特殊号牌问题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天津市将专项治理工作细化为调查摸底、核定编制、纠正处理、全面规范、监督检查、总结报告6个步骤。甘肃省提出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督导检查率要达到100%。四川省建立了信息报送、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和督办查办等制度。河北省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江苏、浙江、河南等地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形式,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清理纠正阶段工作,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召开第二次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吴玉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前一段工作基础上,切实做好清理纠正阶段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督导,实时了解和掌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督促整改;对反映和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进行查处和通报。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政策要求,加快出台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违规车辆认定和处理等制度办法,各地区要尽快出台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要做好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根据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调整工作部署,确保工作实效。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