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7日),“11·27”专案在小河区开审,包括贵州铜锣湾夜总会董事长陈啟荣、副总经理李小平在内的38名被告出庭受审。资料图片 被告陈啟荣在法庭上。资料图片 2009年11月27日,贵阳市贵乌南路发生暴力强拆事件,一伙人将拆迁户捆绑、封口后抛至荒野,利用挖掘机强行拆房,引发拆迁户聚众堵路的严重后果。昨日(17日),“11·27”专案在小河区开审,包括贵州铜锣湾夜总会董事长陈啟荣(绰号陈小弟)、副总经理李小平在内的38名被告出庭受审,共涉及九项罪名指控。 因涉案人员较多,庭审被安排在能容纳近800人的小河区143厂大礼堂进行。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除暴力强拆外,诉书用9页的篇幅指控众被告犯有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一被告陈啟荣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等“七宗罪”;第二被告李小平,被控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三项罪名;陈啟荣24岁的儿子陈加赓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与其父同庭受审。 昨日庭审的焦点集中在“涉黑”方面,陆续出庭的被告均对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表示否认。 下午5时,“11·27”专案首次庭审结束。 ■庭审花絮:急救医生待命 由于被告人较多,天气较为炎热,且其中一名被告人单晓捷患有心脏病,因此庭审还专门安排了医院的急救医生和救护车在庭审场外待命,以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庭审进行到下午时,单晓捷因为身体不适,提前离开了庭审现场。 律师“正装”出席 20多名律师的阵容,占据了庭审区域三分之一的位置,所有律师都身着深色的律师袍,带着红色领巾,庄严肃穆。一般律师出庭都着便装,不少记者也是第一次在庭审现场看到“正装”出席的律师。 ■主要指控:暴力强拆 组织卖淫 伤人致残 2009年11月27日发生的强拆事件,始于贵州博宇房开与贵乌南路拆迁户的纠纷。 2002年,贵州博宇房开获得贵阳市贵乌南路的一地块开发权,因拆迁受阻,直到2009年仍未开工。 其间,陈啟荣的贵州宸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博宇房开注入资金5000万元,从而获得该楼盘30%的股份。 为尽快解决“钉子户”,博宇房开负责人单晓捷找到了“铜锣湾”商议,决定由铜锣湾夜总会出面“解决”。 于是,在2009年11月26日,涉案人员李小平、张甲荣、邓小亮、王祖礼及田尚志等人带领铜锣湾夜总会保安对贵乌南路的拆迁户进行暴力强拆。 组织卖淫 检方指控,陈啟荣的“老搭档”桑修其从很早就开始帮忙管理陈啟荣的经营业务,之后担任了铜锣湾夜总会公关部经理,负责组织、招募和管理“小姐”的工作,为前来消费的客人提供卖淫服务。 伤人致残 起诉书显示,2009年3月,张小姐在铜锣湾夜总会消费娱乐时,因故与铜锣湾夜总会坐台“小姐”沈蕊蕊发生争吵后,被沈蕊蕊邀约铜锣湾夜总会小姐领班王海东、马栋、刘治富等人殴打,经法医鉴定,张小姐受伤程度为重伤,八级伤残。 ■其人其事:陈啟荣 从炸油条发迹 陈啟荣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经商,最初只是一个炸油条的小贩,之后又开了面馆。八十年代,开始在贵阳王家巷等地以及遵义做百货生意,随后又在当时贵阳有名的“第一市场”做服装生意。 1995年5月,陈啟荣与他人共同出资,在贵阳市云岩区环城北路开设了贵阳山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又在环城北路先后开设懋盟轩茶楼、懋盟池浴室。 2000年3月,陈啟荣收购了他人在贵阳山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将该公司更名为贵阳宸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任法人代表。 2004年3月,陈啟荣与他人集资成立了贵州铜锣湾夜总会有限责任公司,后其他股东将股份转让给陈啟荣。 通过一系列公司的成立和股权变更,到2007年12月,形成了以贵州宸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挂名公司,以铜锣湾夜总会、亿邦公司为主要经济实体,陈啟荣占有绝大多数股份,股东成员均由其家族成员组成的经济实体。 李小平 昔日曾是刑警 现年46岁的李小平,从2005年开始担任铜锣湾夜总会的副总经理,他深得“老大”陈啟荣的信任。 据了解,1995年李小平曾在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环北派出所当民警。其辩护律师告诉记者,准备对李小平涉嫌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作无罪辩护,对涉嫌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作罪轻辩护。((记者 黄启旺/文 孙鲁荣/图))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