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发改委、住建部宣布,下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5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新建廉租住房。 两部委要求各地要积极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据住建部估算,今年保障房建设共需资金约1.3万亿元,除8000多亿元需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外,各级政府还需筹集5000多亿元规模的资金。但在保障房建设的政府投资中,地方政府资金往往存在较大缺口。 对此,住建部除要求地方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外,还强调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同时,各地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等费用后,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中国规划网北京3月17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