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各级政府都要努力为人民办事;每一个公务员都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3月5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听取政府工作报告时,在“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分,两次报以热烈掌声。 “从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社会各界对此也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刘蓉华说。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 查找防控“廉政风险点” “事前预防可以最大限度避免腐败事件的发展,避免了因腐败造成的损失,也保护了干部。” 刘蓉华认为,查找防控“廉政风险点”,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第一步。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公务员入职培训时,都会进行廉政教育,目的就是希望能做到事前预防。而在具体的操作上,有的部门会根据用人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列出职责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对于新人来讲,他可能连哪里是‘雷区’都不知道。”刘蓉华说,“帮新进人员查找风险点,就是为了促使他们自觉做到‘识别风险在工作之前,防范意识在行动之前,约束行为在犯错之前’。” 不同的岗位,风险点也不尽相同。一些地方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中,根据风险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等因素综合考量评估,将廉政风险分为几个等级,明确监控责任人。其中颇为引人关注的是,“节假日违背廉洁自律规定”被界定为最高级别的一级风险,由单位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本人则为直接责任人。 “除了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等腐败易发、高发区域的监控,还要针对腐败易发、高发的环节有效监控、时时监控。不同岗位风险点是不一样的,但查找出来都是为了实现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刘蓉华说。 制度不能形同虚设 “有的干部因贪腐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一开始觉得是小事情。”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长吴玉才说,“好的风险防控应该让人不敢越雷池半步,在‘发病初期’就进行治疗。” 吴玉才举例说,现在很多地方实行了财产申报制度,制度很好,但是在执行上要力避漏洞。如果仅仅依靠个人自觉进行申报,如果他少报一点瞒报一点也没有人发现,那么就可能出现报和没报一个样的情况,到最后这个制度可能就形同虚设。 “不少‘犯事’的干部说,要是组织能早点提醒一下、多敲打一下,也许就不会走上腐败之路。”刘蓉华说,近年来山西纪检监察部门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关键岗位、关键的人进行廉政教育,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办理大案重案很重要,但更要预防大案重案的发生,不要让国家的财产和培养的干部队伍受到损失。”吴玉才说,“有人说常在河边走难保不湿鞋,那只能说明隔绝的程度还不够。” 对于腐败“发病初期”侥幸心理的防治,两位代表都提出要加强监督和处理的力度。“不仅仅做到能够自查自纠,更要有勇气不断对其曝光和敢于‘下猛药’‘动手术’,让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途径畅通起来。” 让权力在“玻璃房”运行 “权力过于集中、不透明,是腐败的源头,所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第一步就应该让权力在‘玻璃房’运行。”刘蓉华认为,权力的公开透明才是防控腐败的根本所在。 目前,我们已经推行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既要重视结果的公开,也要注意过程的公开。只有全过程公开,从一个动议的提出、讨论、实施、意见反馈全过程公开,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 今年1月,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公布了他的个人微博,并要求从事组织工作的干部学会在“玻璃房”工作,公开透明,接受大众监督。“公开是个法宝,一公开就透明,既可使工作得到公众理解与支持,又是接受社会监督的过程。” 也有代表委员认为,官员开微博是进步。实现真正的公开透明,还要通过制度完善、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来进行。 “权力公开运行,在阳光下运行,不仅是便于纪检监察部门,更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刘蓉华说。 (记者 杜榕 刘鑫焱 刘峰)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