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协调推进重大合作规划,或纳入各城市绩效考评体系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昨日,首届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协调会在汉口召开,长沙、南昌、武汉以及合肥四座城市正式建立高层协商机制,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合作提供了新的通道。 据介绍,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首届合作协调会由城市群内的省会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构成,会长由当届承办城市分管市领导担任,采取轮席制,原则上每年举行2次会议,分别在第2、第4季度召开。 此前,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已连续3年举办了3届会商会,分别达成推动区域合作的《武汉共识》、《长沙宣言》、《合肥纲要》等纲领性文件,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在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分工、生态文明建设、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合作。 此次成立的协商会机制,主要在于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之间的联系,落实上述省会城市会商会作出的决定和纲领性文件中的措施。 协调会还要协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重大合作规划的组织编制及实施,重大政策的制定以及重大工程的推进,研究并向省会城市会商会提交合作进展的报告,提请审议重大问题等职能。这些省会城市间的合作事项,也有可能纳入各市绩效考评体系,进行考核。 此外,协调会还下设秘书处,职能由同一天成立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秘书处承担,这个秘书处常设在武汉市,其他城市派员参加,开展日常工作。
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调研员江洪表示,探索建立城市群管理协调机制是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中关于改革创新的体现,在改革创新方面,长江中游城市群还可以在国家级新区、承接产业示范园区、临空经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跨省交界合作示范区等方面加强合作,力争取得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