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天津、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与此前晒出问题“账单”的巡视点相同,中央巡视组在天津也发现了腐败问题:“国有企业大案要案频发,城市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多危害大”。(7月10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一把手”指的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的领导班子中居于首位的负责人(通常也包含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所以,作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一把手”,在班子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负有总揽全局、协调上下的重大责任。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到这个地方、这个部门、这个单位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状况。因此,一把手的素质和能力如何,精神状态如何,作用发挥如何,对整个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有很大影响。 然而,倘若我们的“一把手”只看重手中的权利,忘却肩负的责任,甚至是无限放大自己手中的权利,必定成为腐败的“常客”。并且,当我们的“一把手”成为了违规违纪的“一把好手”之后,其带来的后果和危害也是其他类型的腐败所无法比拟。因为某些腐败的“一把手”为了便于以权谋私,往往在加强领导的名义下,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身,从而使各种监督机制难于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此日积月累,在“一把手”腐败的带动下,不禁毒化了社会风气,导致经济损失巨大,严重影响发展,更重要的是其属下的一大批干部也会相互仿效,从而走上腐败道路。日后一旦东窗事发,便会出现所谓的“政治地震”。 所以,在笔者看来,现如今,多省市尝试分权“一把手”,让他们不再分管人财物是构建和谐社会大势所趋下的产物。这样一来,通过将人财物权力下放给副职领导,进而对“一把手”进行分权和限权,不仅有助于加强监督,更加有助于防止腐败的悲剧再次上演。(方飞君)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