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位哈尔滨市民反映,因为户籍被哈尔滨公安机关“封锁”多年,他们变成了没有“身份”的“黑户”。记者调查发现,因为没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他们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出门工作、上学,哪怕生老病死。他们觉得,自己的居住地虽归省会哈尔滨所辖,但村庄就像淹没在现代文明中的原始部落。没有谁能准确说出他们到底有多少人,村民们的说法是400多人。(8月12日中国之声) 现实中的强拆现象不仅“逼”出了不少人命,而且还“逼”出了一个无政府状态下的“原始部落”。可见,强拆之可怕。今天,我们不但能看到强拆制造的各种恶果,而且还能看到若干年之前强拆制造的恶果。哈尔滨数百人居住地被强拆后失去户籍,上学、就业、看病、结婚等权利没有保障,可以说,是强拆制造的一起受害面最广、受害程度最深的悲剧。在如今这个处处倡导文明的社会,这个被遗忘的村落更像是现代文明社会的耻辱符号。 制度文明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础。这个被遗忘的村落在1998年被强拆时,执行的是1993年的补偿标准,村民的生产、生活自然无法妥善安置,被强迁的村民只能无奈重返家园。由于补偿标准滞后导致的拆迁悲剧不止这一起。当拆迁制度文明不能与我们的社会进步、经济增长同步发展,这个社会必然就会种下恶果,让最弱势的那部分群体来承担。 今年1月开始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可以看作是对拆迁制度文明的一次比较彻底的修正,相比旧条例亮点很多。但这样的制度进步仍有不少遗憾,除了专家学者和舆论已经指出的很多遗憾之外,我以为,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强拆恶果,新条例没有给出解决办法,也属于制度残缺。像这个被遗忘的村落,从拆迁制度的进步中村民没有看到希望。 毫无疑问,文明社会的另一个基本点是对基本法律常识的遵循。但我们看到,哈尔滨有关部门多年来对这个无政府状态下的原始部落不闻不问,把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当回事。正如律师所说,“当地政府的不作为,直接剥夺了四百多名村民的宪法权利,侵犯了他们的基本公民权,涉嫌违法。”当地政府公然违法,很显然这是对宪法与公民权利的一种践踏,不能容忍。 在我看来,即便这个被遗忘的村落是历史陈案,近20年间相关领导不知换了多少届,作为基层政府,他们即便想管也无能为力。但当地官员仍然不能逃脱责任,理应进行严厉追责。同时,面对当地村民对户籍的迫切需求,理应特事特办,及时给当地村民恢复户籍。这是因为,在我们这个法治社会、现代政府管辖之下,还有一个村落多年处于无政府状态,这是管理严重缺位的体现。 不可否认,的确有一部分人因为拆迁致富了,也有一些人与强拆行为经过博弈自己的利益也得到保障,但我们要看到,更多人在强拆的车轮之下穷困潦倒。位于哈尔滨市阿城区这个曾经叫青龙山村的村民,就是强拆致贫的典型例子。这个强拆致贫的例子,不仅是强拆导致村民经济上极度贫困,而且还导致公民权利极度贫困,贫困了二十年,至今还没有走出贫困——这不应该出现在我们这个现代文明社会,它让现代文明蒙羞。(冯海宁)中国规划网哈尔滨8月16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