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保障性住房资金不得挪用,但是,从今天审计署发布的“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来看,仍有6个城市和4个县挪用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15231.3万元;还有6个城市套取补助资金6129万元。 同时,审计查出了至少3名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审计署表示,通过审计,已有1名副厅级和1名正处级干部被依法逮捕。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有关负责人今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住房保障体制制度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19省市保障性住房两次审计 审计公告称,2009年和2010年,审计署组织有关特派办分两次对19个省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涉及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和甘肃19个省市,其中,重点调查了32个地级以上城市。 22个城市少提146.23亿元 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是,审计调查中却发现,就是北京、上海、重庆、成都这样的大城市也没有完全执行国家的规定,而同样不执行这一规定的城市更是多达22个。2007年至2009年,22个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就这22个城市未执行国家规定的原因,审计署称,一是、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另外,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作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执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走样 “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审计署称,不仅如此,抽查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万户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 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审计署认为是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中出现偏差,有关部门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相关部门未准确及时掌握人口变动、收入变化等信息。 审计署表示,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5名基层工作人员,有关单位已分别给予了撤职、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设施不完善入住家庭退房 廉租住房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但是,是不是房子建好了,就等于解决了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呢?通过审计署的审计调查,其结果并非如此。 据审计署的调查,由于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南京等13个城市的一些地方存在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已入住家庭退房的情况。 同时,南京、昆明等13个城市投入12.6亿元新建、收购或装修的廉租住房项目,存在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不符合条件入住容易退出难 审计公告显示,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天津、沈阳、重庆等12个城市截至2009年年底,累计欠收廉租住房租金和物业费238.05万元;沈阳、厦门、常德、成都、乐山、昆明6个城市中的20个区县存在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家庭退出难的问题。 就个中原因,审计署表示,主要是对拖欠租金、拒绝退出廉租住房的行为,缺乏有效措施和明确规定;入住户退出难主要是因为,入住廉租住房的部分家庭,在其收入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后,大多仍无能力购置新住房,腾退其现有廉租住房确有困难。 3名厅处级干部被查处 套取、挪用资金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也未能未免。审计署透露,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在保障性住房的审计调查中,审计还发现了犯罪问题。“审计部门已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起,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中。目前,已有1名副厅级和1名正处级干部被依法逮捕,同时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审计署称,涉案的开发商1人被依法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另有1名正处级干部被行政撤职和留党察看两年。 保障性住房体制不完善 审计署这位负责人说,在审计署查出的五个问题中,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退出难的问题有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也有体制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 他表示,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今年上半年先后出台的《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就是缘于审计署的建议。(记者郄建荣)《法制日报》中国规划网北京11月18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