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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温州业主上海讨房 500套房已被抵押贷款

时间:2010-08-12 11:2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陈时俊 夏子航

  接到某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的通知后,500套上海房子的300户温州业主的维权代表不得不赶来上海一趟。

  当初这300名温州业主买房的方式也很特别。2003年上海京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都置业)在温州进行展销,称要在上海市松江区采取联建方式建设 “上海国际五金电器城”,300位温州人在未经实地考察的情况下,签下了房屋联建合同,购买了“五金建材市场”中的500套房产。

  购房至今,松江当地的房价已经从2000元/平方米涨至1万元/平方米,但这些温州业主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却一直未能办下来,甚至还陷入到一场“理不清”的银行抵押纠纷中。

  温州业主讨要500套“上海房”

  他们与上海这500套房子的缘分开始于2003年在温州的一次房产展销会。

  温州瑞安的郑先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当初京都置业到瑞安招商引资所打的广告,到最终签订联建合同上的内容,我们被告知的土地性质都是作为建材市场用的商业用地。京都置业承诺,建材市场建成后,营业面积是一楼43.75平方米的商铺加楼上100至150平方米不等的面积,上层可作为住宅或仓库使用。现在看来,这块地其实是从政府买来的工业土地,我们的楼房变成了‘违章建筑’。”

  更让这些业主吃惊的是,原本每亩售价11万的土地,现在突然涨至每亩35万元,205亩土地陡增4920万元房款。京都置业方面明确表示,这笔近5000万元的额外房款将由业主承担。

  “开发商告诉我们,这笔钱算是镇政府给予的通融之举,只有这样有关部门才同意建材市场开门。不过即使如此,土地性质仍属于工业用地。”郑先生透露。

  他告诉记者,今年5月27日业主代表已和京都置业的法人代表陈天庸谈了一天。业主的诉求很明确,要求京都置业按合同规定,把“一户一证”落实,而非现在以其公司名义的“一幢一证”,并且由京都置业为这4920万元买单。

  陈天庸给出的答复也很明确,“房产证必须得等政府把这个土地的工业性质改成商业性质后才能办出来;此外,4920万元由业主负责,否则证就办不下来。”

   “一幢一证”早已下发

 

  让温州业主们最担忧的是,在房屋产权证一直未办下来的情况下,京都置业暗地里已经将他们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一旦京都置业资金出了问题,房子就会被查封拍卖”。

  据悉,上述房产2005年竣工时的《房屋交接书》上注明:相关手续已办理,资料已递交。根据合同,只要业主材料提供全,2006年便可拿到房产证。

  可直到2010年,他们也没有拿到房产证。几个月前,业主们再也坐不住了。业主经各种渠道调查发现,自己买的十多幢房子的房产证,早就办下来了,只是一幢一证,并非一户一证。

  业主们从相关部门拿到了一份上海京都置业有限公司给松江区房地局的《请求颁发一幢一证报告》,落款时间为2007年4月13日。内文称“本项目实际是上海京都置业有限公司为响应政府招商的几百家浙江为主的中小企业建造的……但各企业办理工商、税务、质监、安检及融资等很多环节,各需要相应产证……松江区政府曾为本项目召开多次会议,明确了准许本项目先期先一幢领取一个产证。等日后土地改性完成后,再按每户入驻企业与个人的要求分割到户……恳请贵局准许京都置业本项目每幢颁发一个产证。”正文下方,盖有“松江区车墩镇人民政府”公章及相关人员批示:“情况属实,请贵局给予支持。”

  维权业主出示的 “房屋联建合同”却约定:“产权为完全产权,一户一证,可自由转让。”

  已被用于6000万抵押贷款

  更出乎业主意料的事情还在后面。2010年5月,有业主代表在松江区房管部门打印了 《房地产抵押状况信息》,该“信息”显示,松江区北松公路6700号的17幢房子,已于2009年11月4日向一家国有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抵押贷款,贷款额度6000万元。放贷期限是2009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8日。

  随后,来自温州市区、瑞安、永嘉等地的300多名业主组成了维权小组,并把相关情况通知了这家银行。

  维权代表戴瑜君称,更令他们担心的是,万一京都置业在融资上出现问题,房子作为抵押物被查封了,那广大业主的投资也就会打水漂。

  “我们与京都置业交涉过,他们说愿意以原价回购房子,当时的房价约2000元/平方米,现在涨到1万元/平方米左右,我们怎么会以原价出让呢?”戴瑜君表示。

  对于这笔抵押房贷,负责该笔贷款的上述银行企划宣传科负责人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当初做这笔贷款,都是和有关部门核实过的,应该都是合法合规的。京都置业公司现在的还款情况很正常,这笔业务从贷前到贷中都不存在太大问题。他们公司私下有别的情况,涉及其公司内部的一些事情我们是不可能知晓的。”

  同时,该银行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方面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有关渠道采取相应措施。至于能否撤销这笔6000万元的抵押贷款,尚不清楚。

    新闻链接

 

  律师:“联建”房屋需全程监控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2002~2005年,上海紫旺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如众一直在进行联建、协建的“卖房集资”。调查统计发现,周如众向浙江丽水一地就卖出200套联建、协建房屋。

  相似的是,紫旺房地产的上述地块起初并不是商业用地,而是工业用地。在房屋卖出后,交房期限一再过去,业主始终未拿到房屋,直到2010年仍在做最后的协商。随后,因为周如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问题被刑拘,房屋无法继续施工并完成交房约定。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彬彬指出,这种联建方式,算是变相的公司制,每个人都出点钱,相当于公司的股份,只不过股份是大家约定用房子来体现。在这个过程中,业主相当于一个股东,需要行使股东的职责和权力,需要对“公司”的整个运行和土地资金的运用进行监控。不能等到人家产证都办出来了,才去追,这样就很被动了。(记者 陈时俊 夏子航 ) 中国规划网上海8月12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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