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通报批评”过轻,惩罚机制欠缺
7月18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再次重申了对于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而在此不久前的7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召开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座谈会时亦强调保障性住房是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关键环节。 在18日的一个公开场合中,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中国市长协会执行会长姜伟新表示,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今后仍坚决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稳定住房价格。通过各地方城市的努力,调控政策效果初步显现,但从整个市场来看,观望气息很浓,部分地区担心影响城市收入。还有消费者的观望情绪也较重。需要明确的是,这个政策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否则一旦放松,房价会强力反弹,调控政策毁于一旦,政府也会失信于民。 这位住建部的负责人称,今年国家确定保障性和改造棚户区建设住房580万套的任务已和各地签订协议。从8月10日开始,中央将对各地的保障性住房任务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完成不好的,我们要通报批评,完成好的要给予奖励。比如某省实际开工的保障性住房的数量是24万套,超过了与部里签订协议的20万的数量,我们将增加中央补助资金。 据悉,为了完成58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央已经下达600多亿元资金。尽管部委的话语都掷地有声,但是无论官方或非官方经济学家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都认为,对于那些未完成的保障性住房任务的地区仅仅“通报批评”的处理方式太过轻浮。 “仅仅通报批评怎么可能让一些地方努力完成保障性住房?没有一些惩戒措施和手段怎么督促当地政府去积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毕竟保障性住房也可以拉动上下游的各种产业,也可以拉动GDP增长。”一位要求匿名的官方分析人士如是认为。 机构经济学家孙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应该对未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地区领导进行一定的惩戒,才能使其端正态度和认识。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