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工业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2010年北京社会建设分析报告》。报告称,2008年北京城镇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6.4万元,按照去年13940元/平方米的平均房价计算,购买一套普通商品房要花掉一个家庭25年的可支配收入。报告建议,北京的住房政策应把60%的居民纳入保障政策体系之内。 《社会建设蓝皮书》指出,2008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25元,户均可支配收入64285元。其中20%的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110元,户均可支配收入为122486元。20%的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0681元,户均可支配收入27770元。2008年北京住房市场出售商品住宅平均面积110.7平方米,如果按照2009年13940元/平方米的均价计算,购买这样的一套房需要154万元,相当于一般家庭24年的可支配收入。而如果按照2009年11月的平均价格17810元/平方米计算,购买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需要支付160万元,相当于一般家庭25年的可支配收入。北京居民的房价收入比为25∶1。 蓝皮书指出,住房政策的完善是以民生为中心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应该真正把最广大的群众作为政策的惠及对象。 具体说,北京的住房政策应该把60%的人纳入保障政策体系,20%的居民(中等收入者及中低收入者)可以享受“两限房”政策,20%的居民(中低收入者)可以租赁公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20%的居民(低收入者)可以享受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廉租房政策。目前,北京市的政策性住房数量太少,所以政府应该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加大力度建设政策性住房。(姜葳)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