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
登陆 | 注册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焦点 > 今日要闻 >

树立“和谐征地拆迁”新理念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时间:2010-01-21 17:3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对解决城市建设征地拆迁难题的几点思考 
寻乌县人民政府县长  谭学忠 
 

 

  当前,各地在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征地拆迁工作被普遍认为是一件难事。如何在新的形势下用人性化工作轻松化解这一难题,实现“和谐征地、和谐拆迁”,已成为各级政府探索和讨论的热点、焦点问题。笔者通过近期在寻乌的调研,结合平时对各县、市(区)的了解,对破解当前城市建设征地拆迁难题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1、依法程序不到位。一是公告宣传力度不够。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较少,举行听证会的就更少,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二 是征地拆迁的随意性较大。由于一些地方对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没有制定中长期规划,导致有的项目急需用地时就征,不需要时就停,有的还因某些客观原因甚至出现中途叫停的现象,导致征地拆迁工作停停打打、反反复复。三是补偿标准偏低。以寻乌为例,目前征地的补偿标准仍然是执行2005年的标准,造成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抵触情绪较大,征地拆迁阻力也不断增大。 
  2、后续管理跟不上。一是已征用地管理主体不明晰。对一些已征用地没有具体明确管理主体,由于一些已征用地因资金不到位或项目调整,使对已征用闲置土地的复耕复种行为失去有效监管,易造成“二次征地”现象。二是违章建筑清理难度大。随着城市的扩张,各地逐步把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区总体规划范围,一些农民在规划前兴建的建筑逐渐影响了城市的长远总体规划,而集中安置区规划的滞后,个别地方“只堵不疏、以罚代批”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一些农民未批抢建的现象有所蔓延。三是补偿资金拨付不及时。据了解,多数县市区在征地拆迁的资金拨付程序比较繁琐,要走的程序较多,导致相当一些土地征收丈量后,因不能及时足额付清补偿款,造成群众“翻烧饼”现象。 
  3、保障机制不健全。一是安置难度仍然较大。随着征地拆迁面的不断增大,原来规划的安置区和预留地已不能满足被安置农民的增长需求,加上原有一些承诺给失地农民安置的规划区域,因受城市建设项目的调整,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地得不到有效落实,造成有些被征地农民的宅基地迟迟不能得到解决,一定程度上给群众对政府的信誉度大打“折旧”。二是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土地是农民收入来源的重要生产要素,一旦土地被征用后,一时难于找到合适的谋生职业。同时,失地农民受年龄、经济条件的影响,很难参加社保,仅靠一点土地补偿款很难维持以后的养老生活,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尚未完全得到有效解决。 
  4、调查工作不细致。一是遗漏项目较多。由于参与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调查核实工作时出现的差错较多,几乎每一户都有或多或少的遗留问题。二是征地误差较大。征地工作队往往迫于种种压力,个别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各种的让利方式(如放宽丈量尺子),甚至出现左邻右舍差不多大小的土地或房子,丈量结果却相差较大,导致补偿不均,群众意见大。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有时工作队为了尽快完成任务,不是向拆迁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而是采取简单的粗暴方式,导致被征地群众或拆迁户产生抵触情绪。   
  二、对破解征地拆迁难题的几点思考   
  1、讲究工作方法,做到“和谐征地拆迁”。 一是要依法依规走程序。在征地拆迁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实施,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征地拆迁,不得随意增减某个环节或某个程序,严禁未批先征、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更不能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二是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一方面,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开辟电视专栏等有效方式对相关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亲情、友情、邻情去做工作,与农户广交朋友,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距离。三是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在原来工作体制下,由于历史客观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应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统一建立整改台帐,实行一次性或分期分批清理和解决,为今后顺利执行政策奠定基础。 
  2、理顺工作机制,做到“有序征地拆迁”。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虽然征地拆迁的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乡镇政府、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配合,但为了有效避免以往因责任主体不明造成推诿扯皮现象,要建立健全乡镇是征地拆迁的主体,征地拆迁办负责总协调,国土、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新机制,杜绝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产生的“缺位”现象。二是要统一补偿标准。要因地制宜建立全县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定后,再以县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执行,并在具体实施中坚决做到同一区域政策统一、标准统一。三是要制定长远规划。要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征地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规划,做到有计划地储备建设用地,避免“打乱仗”或临时决定项目、临时征用土地等随意改变土地规划建设的现象,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的整体性和延续性。 
  3、规范操作程序,做到“阳光征地拆迁”。一是要规范工作启动程序。规定每一项用地在符合城区规划的基础上,确定选址后,提出拟用地计划,经县长办公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向社会进行公告,随后再启动征地工作。征地的丈量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一”,即一个政策、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套人马、一包到底。二是要公开实施全过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每个环节都要张榜公示,实施“阳光操作”。始终坚持做到“五公开”,即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实物指标、公开工作程序、公开补偿结果、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三是要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在启动征地拆迁工作前,必须根据用地计划进行摸底评估,统一预算资金,避免出现盲目启动征地拆迁工作,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管理模式进行。同时,要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事后要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进行审核,提高资金使用率。 
  4、健全保障体系,做到“平安征地拆迁”。一是要完善安置方式。树立“拆迁未动,安置先行”和“先安置,后拆迁”的工作理念,预先落实好安置点,并严格按照“一比一”方式进行置换。同时,对安置户在办理房产证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基本达到农户房屋重置的要求。二是要完善社保政策。在进一步扩大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范围的基础上,按照“适度从宽”的原则,适当降低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门槛”,提高失地农民的受惠面,解决失地农民“老有所养”问题。三是要加大就业培训。根据县内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短期技能培训班,千方百计拓宽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门路。同时,大力鼓励失地农民进行自主创业,政府在贷款和税费减免上给予重点扶持。


 

  (责任编辑:玮锋)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