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环保部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已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161个城市中,仅舟山、深圳、珠海、湛江、云浮、北海、海口、三亚、拉萨9个城市达标,其余15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未实施新标准的16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0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达标城市比例为63.3%,同比降低7.1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重点城市中,共对74个城市每月进行排名并公布,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1.7%-97.2%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 据了解,与2013年同期相比,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措施的落实,同时受气象条件利好影响,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8.7%上升为60.3%,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提高3.2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比2013年略有下降。从重污染天气发生情况看,2014年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但与2013年相比,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持续的时间和污染的强度均明显降低。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