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环保部门获悉,天津市未来三年环境保护规划近日出台并启动实施。根据规划,天津市通过实施大气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等举措,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全市环境质量切实改善,基本形成与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定位相匹配的环境保护体系,让城乡居民尽享碧水蓝天。 今起三年,天津市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制,严格环境准入。实施严格控制煤烟型污染等五项举措,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实施多项措施保护水环境,使城区主要景观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开展自然生态保育与修复行动,率先启动建设蓟北山区森林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新增受保护地面积173平方公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民居住环境。创建100个安静居住小区,噪声功能区昼、夜声级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 五举措改善大气环境 每年确保310个蓝天 天津市未来三年环境保护规划近日出台并开始实施。今年起,天津市全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重点实施严格控制煤烟型污染等五项举措,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比例≥85%(310天),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根据规划,天津市严格控制煤烟型污染,实现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到“十二五”末,天津市将完成20台2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对外环线以内10吨及以下149座锅炉房、246台燃煤锅炉实施改燃或拆除并网。 加强建设、道桥、拆迁工地、散体物料堆场的扬尘污染治理,降低扬尘污染,加强绿化建设,到201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全市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3%。 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推行绿标通行、黄标限行、无标禁行,到2015年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油品;开展城区长途客运及班线包车黑烟专项治理,对老旧公交车进行更新、淘汰和改造,推进机动车改燃。 降低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治理市内垃圾转运设施恶臭和异味污染,对严重扰民被市民投诉的工业企业开展恶臭和异味治理。 大力推广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公共、轨道、绿色交通,积极推广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机动车,逐年推行电动、混合动力公交车更新替换。到2015年,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根据规划,今年起三年内,天津市实施多项措施保护水环境,使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城市人口密集区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加快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30%。 从今年起,天津市深化水污染物减排,保障饮用水安全。实施于桥水库周边及上游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启动蓟县南部新城建设,削减水库周边污染负荷。开展引滦水源保护跨省生态补偿,对引黄沿线的子牙河、南运河、马厂减河、洪泥河等实施截污、清淤等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地表水体综合治理,中心城区景观河道以沟通水系、水体流动为重点,河道联通循环。环外区域推动城市景观水体周边截污纳管设施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蓟运河沿线4个区县16个乡镇所在地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全线点源零直排。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限期改造治理,确保全市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新扩建张贵庄等污水处理厂,201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中心城区消灭16片排水空白区,改造5片雨污水合流区。 新增受保护地173平方公里 从今年起,天津市启动自然生态保育与修复行动,率先启建蓟北山区森林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新增受保护地面积173平方公里,到2015年,全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2%。 根据规划,今年起三年内本市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逐步开展其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源保护、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类型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区档案和管理数据库。重点实施八仙山、古海岸与湿地、中上元古界三个国家级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大管护站、科研观测站、野生动物救护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其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近期重点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重点污灌区、典型工矿企业废弃地等污染土壤的治理修复试点。 六成规划保留村建成生态村 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今年起天津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工程。到2015年,初步建成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农村环境保护基本构架,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民居住环境品质得到提升。 今年起三年内,天津市围绕农村环境保护加快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村庄采用分散处理方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到2015年,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以上,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达到55%以上;实施西青区辛口镇、王稳庄镇和武清区石各庄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一批试点工程,探索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减量、镇运输、区县处理”的模式,到2015年,乡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以上,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达到60%以上。 继续加大生态区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力度,到2015年,市内六区、滨海新区等率先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示范小城镇率先达到生态乡镇指标要求,三分之一的规划保留乡镇建成生态乡镇,60%规划保留村建成生态村。 建百个安静居住小区 天津市开展声环境保护行动,今年起三年内启建安静居住小区100个,进一步提升群众居住环境。 今年起,天津市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到2015年,建设安静居住小区100个。严禁居民区市内装修夜间和午间休息时间作业,避免噪声扰民问题。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不高于56分贝。控制城市道路噪声污染,对道路两侧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居民文教区,采取隔声屏障、建筑物隔声等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心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减少鸣笛、降低噪声。限制或设立禁止高噪声的重型机动车辆进入城市时间及路线,加大对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到2015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不高于68分贝。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整治,严格实施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夜间施工许可的管理;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开展夜间环境噪声现场巡查。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控制,对周围存在噪声敏感目标的工业企业实行噪声自动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