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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市规划“绿”先行

时间:2012-03-16 15:37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孙飞 赵志强 李允雪
城市规划“绿”先行

 

 

城市规划“绿”先行

 

 

城市规划“绿”先行


  针对目前哈尔滨绿化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会人员建议,园林绿化是城市资源,是城市宜居的必要条件。建议结合老城区改造,立法保证绿化工作,道路改造的时候要严格执行规划,不能图纸上有树,而竣工后却不见树。在居民小区的绿地建设上,要让开发商依法植绿,确保居民应该享受到的绿地环境。

  绿化“缩水”

  不予验收

  哈市规划设计院风景园林所所长赵志强表示,每条街路的改造都有绿化规划,但是修好后却不见树,这明显是不落实规划。同时,一位代表指出,哈尔滨市缺少长远的绿化规划,即使有也没有很好的执行,绿化规划不能随意。

  哈市城乡规划局审批科的李允雪也提出了同样的问题。李允雪表示,有些小区在批建的时候确实按规定设计了很多绿地,但是验收时却没有那么多,然而就是这样的小区也能通过验收,让人很不可思议,“这是一个城市的规划理念问题。”

  李长敏表示,哈市绿化生态建设严重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不重视、园林规划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以及城建路改过程中不计后果拔树毁绿。

  近年来,哈市实施了大规模的道路改造,有些道路在改造前邀请了相关专家进行绿地规划,规划图中也有树木和绿地,但在工程结束验收时,绿地和树木却不是一项重要的验收指标,所以导致有些街路留下树池却迟迟没有种树。对此,李长敏认为,在路改过程中应该将绿化作为一项重要的验收指标,如果绿化不合格,工程则不予验收,这样才能起到强制完善绿化的作用。

  李长敏说,哈市的规划、建设部门及市民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新建道路必须种树,否则就是不合理不完美的。

  “政府要适当考虑强化园林部门的职能。”赵志强认为,在市政道路的建设过程中,多数工作都由建委牵头实施,而园林部门却无法参与其中,他建议政府考虑将园林部门的职能提升到与建委、城管、规划等部门平行的地位,不受其他部门的牵制。同时,园林部门更要加强科研投入,加强基础性科研工作的同时,结合道路用途、城市环境、季节气候,科学选择不同的植被进行栽种,避免“栽了伐,伐了栽”的重复性投入。

  路为树让路

  留一片绿荫

  哈市人大代表孙飞提出,城市绿化是否重要,几乎每个人都会做出肯定的回答。但事实是,在修路、架桥、建楼面前,绿化每次都在让路,留给子孙的绿荫越来越少。有人说,每次路改大的城改,都是一次绿化大退步。令人欣慰的是,一些绿化部门的做法让人看到了希望,友谊路、田地街、安化街上都有为树让路的事实。孙飞说,哈尔滨有东方小巴黎的美誉,这个美誉,不仅有美丽的建筑,还有浓郁的树木做衬托。因此,哈尔滨在路改的过程中要保留大树,让哈尔滨更加美丽,配得上东方小巴黎这个美誉。

  李长敏认为,近年来,哈市的发展是非常迅速的,一条条新建改造道路缓解了道路拥堵等问题,但在路改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毁绿现象,有些道路在路改规划之初就没有为种树预留出树池,在路改中不止不保留行道树,而且拔掉了还不补种,导致哈市一些新建改造道路两侧绿化越来越少。同时,还有些新建改造道路植树不平衡,断档较为严重。如嵩山路一侧规划了两排树池,而在另一侧商家门前一个树池都不设。对于那些没有预留树池的街路,他认为,即使重新挖树池,也一定要补种行道树。他建议今后,路改应尽量少拔树,给树让路,给百姓留下一片绿荫。

  重罚砍树者

  重奖举报人

  孙飞认为,强化绿化建设,除了增加人们的绿化热情,更要维护好现有的绿树,园林部门对每个树木都登记在案,包片到人定期巡查登记,不至于被人砍伐后茫然不知,并设立举报奖励机制,重奖举报人。道路两旁尤其商户门口树木,在种植前测量商户门脸宽度,种在门脸两侧以不遮挡商户正脸为准,既保证商户营业效益,又利于整体社会经济成长,也防止树木被人为破坏;现有商户门前树木可适当调整位置。

  哈市人大代表刘家滨说,一方面可以重罚砍树者,同时,还应让伐树者或伐树单位砍一棵树罚种一百棵树,园林部门再进行验收,这样,不仅减少私砍乱伐现象,还能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园林监督管理,对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孙飞 赵志强 李允雪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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