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平天湖玉带桥工程于2010年6月21日在池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随后进行建设。今年 6月21日,耗资300多万建设的平天湖玉带桥在即将竣工之际却遭拆除。(中国广播网6月24日) 投资300多万的大桥说拆就拆了,这着实让人不解和气愤,人们不禁要质问:作为城市管理的第一要务,本来是件关乎于全体市民利益的严肃之事,规划怎么能像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呢?有位专家说过, “我们有5000年的历史,却少有50年的建筑。”如果这位专家看到平天湖玉带桥还没竣工就“胎死腹中”时,不知会作何感想? 说句玩笑说,一个幽灵,一个“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幽灵正在很多城市里徘徊。如今,诸多刚愎自用、不懂装懂的城市管理者们正在把做好的城市规划变成手中橡皮泥,并以权力之手肆意揉捏着,想圆则圆,想方则方。规划的本质是“全面”和“长远”,但有关部门抛出“与周边环境不甚协调”的解释时,“全面”在哪?“长远”又在哪呢? 不难想象,当这种典型的“拍脑袋”规划成为城市建设的常态时,我们看到的无疑将是屡遭侵害的公共利益,以及大打折扣政府形象。那么,是谁放纵了这个充斥着长官意识和短期行为城市规划中的幽灵呢? 在笔者看来,首先是形同虚设的相关问责机制。《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凡违反规划修改程序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自该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却鲜见某城市管理者因违法修改规划而被问责,在违法成本几近于零的情况上,某些为官之人不把城乡规划法当回事,还未竣工的大桥动辄就拆了,也就不足为怪了。 其次,就是不完善的干部评价体系。有些领导为了体现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获得上峰的赏识,总是自以为是的进行规划 “创意”,以便在政绩簿上留下“光彩”的一笔。现行的干部评价体系对这类明显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不但不列为官员的负面政绩,反而认为其是“思想解放,大胆开拓”的创举。既然如此,城市规划难免会成为某些领导手中的橡皮泥了。 由此看来,一个即将竣工的大桥说拆就拆,当初上马和现在拆除往往都不是以科学规划为依据,既让颁布达20年之久的《城市规划法》蒙羞,也造成巨大的城市建设浪费,更不利于有序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对那些无视法律精神和群众利益的规划建设行为进行公开问责,把这个城市规划中的“幽灵”赶出去。中国规划网合肥6月27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