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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划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

时间:2011-04-15 09:21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杨仲义

  中国规划网天津4月15日电 昨天,天津市规划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规划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廉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市规划局提出四项措施。一是按照“着力加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的要求,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牵头责任部门,确保市政府要求的贯彻落实。二是制定实施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程序,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规定》等制度,严禁违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时刻关心民计民生,千方百计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实施“阳光规划”,使规划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三是运用网络平台加强监察。要完善规划“一网保廉”监管平台,加强对规划审批效率质量、自由裁量权和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实现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要内容廉政风险点的全过程监督。四是强化廉政工作督查和考核,实行半年督查年底考核。(杨仲义)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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