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长春3月25日电(通讯员 陆平 杨贵东)日前,《伊通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全市率先获省政府批复。 伊通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省国土厅、市国土局的指导下,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与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通力合作,全面完成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 《批复》明确同意修订后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并要求当地政府认真组织发布实施。《批复》指出,伊通满族自治县是我省唯一的满族自治县,是长春市经济圈节点城市,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全国养牛示范县和全省牧业生产重点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要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积极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