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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南大街“19号院”将迁至百年广场

时间:2010-07-17 09:50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李春炜
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进行迁建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昨日,曾引起省会各界关注的南大街四合楼院开始进行迁建保护。同时,记者从石家庄市新华区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南大街四合楼院将“按照不改变原状的原则”迁建至百年广场。
  去年,在“三年大变样”拆迁过程中,省会在新华区南大街城市广场处发现了一处建于上世纪初的建筑——— 南大街四合楼院“19号院”,这座四合楼院始建于民国早期,原是晋商的一处钱庄,曾作为日伪和国民党特务机关驻地,关押和迫害过革命志士。石家庄解放后归铁路部门使用,改革开放以来租赁给商人做商铺和库房。

  这座四合楼院是省会市区现存惟一的四合楼院,在一定意义上见证了省会百年的历史,然而,繁华的中山路上,这座青砖灰瓦的建筑群,与周边现代的建筑显得格格不入。究竟该怎样定位其价值?又该如何处理城市发展和老建筑的关系?是拆是留,引起了省会各界关注。

  今年3月20日,新华区政府、石家庄市文物局、石家庄市规划局邀请石家庄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和文物保护、社会学、城市规划等方面的专家,召开了“南大街四合楼院保护问题专家论证会”,按照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双利的原则,做出了“按照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将南大街四合楼院迁移保护”的专家论证意见,并得到市政府同意。

  据悉,石家庄市规划部门专门在百年广场建设规划中为四合楼院规划了迁建场地,其新址位于百年广场规划中保留的原正太饭店南、售票厅东,三者建设年代相近,集中保护,相互映衬,相得益彰。

  据了解,此次迁建工作专门聘请了具有文物保护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将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做法”,务求按照“不改变原状”的原则,还原一个“真实”的南大街四合楼院。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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