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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时间:2010-06-17 09:47来源:未知 作者:武永清

     你认为即将实施的《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会对城市环境造成哪些影响?您的意见将成为《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6月15日,市政府召开《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专家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明参加。 

    当天上午的座谈会邀请了太原市专家5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民主党派代表2名,企业界代表6名,社会公众代表若干名。专家和公众代表们面前郑重地放着一张《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表》。调查表共有11个问题:您认为太原市环境状况与5年前相比怎么样?目前太原市的环境受污染程度如何?目前何种污染对您的生活环境污染最严重?太原市今后发展的关键性资源约束是什么?您是否了解 《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规划实施后那种效益最为显著?规划实施后会不会加重环境污染?如出现经济利益与环境效益的矛盾,您认为应先确保那方面?规划实施后对您的工作、就业和生活是否会造成不良影响?您对该规划最关注的是哪个方面?基于以上认识,您认为该规划是否应该实施? 

    太原市规划局和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情况以及国家政策要求。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指出,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目的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开展《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是国家法规的最新要求,也是为了在城市发展的决策阶段先期介入,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对策。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包括: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等。 

    国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指出,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我市召开《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专家座谈会就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社会公众表达意见的机会,了解社会公众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专家和公众代表认真地填写了《调查表》,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最新的要求,将他们的意见归类整理,最后,社会公众的意见将充分反映在《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之中。 (武永清)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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