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划网哈尔滨4月29日电(记者 白雪) 实现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空间一体化、合理调配区域产业布局、使哈尔滨及其周围地区互动联合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开展哈尔滨大都市圈城镇体系规划工作。成果已通过省专家技术委员会及国内高层专家论证会的鉴定。日前,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一、发展定位 1、国际定位: 在东北亚地区经济贸易交往与合作中承担重要角色并富有重大影响力的以哈尔滨中心城区为核心的现代化城市群体。 2.国内定位: 我国与东北亚地区进行经济贸易往来的国际大通道和协调枢纽,东北地区城市群体中的主要核心群体。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 3.省内定位: 黑龙江省省域经济、城镇发展的核心,为黑龙江省全面推行"Y"形和"T"形的点轴开发模式的中枢灵魂,在促进全省的"南联北开"的发展战略中起关键作用的城镇群体。 二、发展战略目标 发展成为等级优化、类型完备、职能明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网络化发展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以哈尔滨中心城区这一区域性国际城市为核心的现代化城市群体。 三、规划范围 哈尔滨大都市圈是指《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中所确定的以哈尔滨为核心的哈尔滨城市经济区的范围,包括哈尔滨市区、阿城市、双城市、尚志市、五常市、呼兰县、宾县、方正县、依兰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肇东市、绥化市区、望奎县,兰西、青冈、庆安、明水、绥棱、海伦市,共22个市县,总面积84430平方公里。 四、发展规模 1999年:大都市圈总人口1420万,哈尔滨部分总人口927万,绥化部分493万 五、城镇体系发展目标 促进城市规模结构合理化,城市类型完备,实现城市规模等级优化;完善城市职能结构,实现有序分工,功能互补;调整城市群体的空间结构,实现合理布局,促进大都市圈城市群体向网络比方向发展;协调规划和合理建设,完善大都市圈内的大型基础设施,提高大都市圈基础设施印经济效益。 六、城镇体系协调发展规划 1、城镇体系职能等级划分为大都市圈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地方性中心城,市、重点城镇和一般建制镇五个层次。职能功能规划除确立综合性的多功能城市外,还形成加工工业、贸工农、农贸、商贸、交通枢纽、风景旅游等不同层次,不同职能类型的城镇体系职能结构。 2、等级规模规划从区域平衡的视角出发,以哈尔滨市区、尚志市区、绥化市区,远景的方通联合体作为大都市圈东、北、西南及全域的地区的支点,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3、空间协凋发展规划与模式集中力量建设核心城市;构筑三大圈层分工协作,节点轴线式发展体系和以三大经济区为龙头的建设模式。调控大都市圈城镇体系整体格局时采用"分散--集中"的空间发展模式以"网络化组合城市"为大都市圈的新型中心城市空间结构模式。大都市圈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采用"非均衡发展模式", 七、战略指导意义 哈尔滨大都市圈城镇体系规划承接了《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对其中最重要的哈尔滨经济区中哈尔滨市和绥化市的城镇体系规划进行了深化和细化,同时,对本轮的哈尔滨市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城市性质、规模和总体布局的确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加入WTO的大环境大背景,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城市的规模结构更趋合理化;城市职能结构实现了有序分工和功能互补;强调城市群体的空间结构,促进大都市圈城市群体向网络化方向发展;协调布局大都市圈内的大型基础设施、生态工程、信息网络、文物古迹保护等区域性的设施,提高城市的核心竞尹力与综合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玮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