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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看看:广东9市都打算立什么法

时间:2015-05-29 10:36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董芳

    昨天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意味着佛山等9市从昨日起拥有地方立法权,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据悉,这是除广州、深圳、珠海、汕头4个已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外,广东第一批被明确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9个城市。

    新快报记者 董芳 通讯员 任宣

    还将有两批

    设区市获地方立法权

    5月27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在作说明时指出,“经评估,佛山等九市立法需求迫切,具备了开展立法工作的能力,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符合立法法的要求。”佛山等九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作了明确规定,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中规定,广东省没有设区的东莞市、中山市比照适用有关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有关规定。

    省人大常委会分三批落实广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第一批拟落实珠三角地区的佛山、惠州等9个市。广东先后对这九市立法能力和需求进行了评估。

    9市已有获得地方立法权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表示,总体上看,各市均按要求设立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相应的立法统一审议和立法工作机构,政府法制部门和主要职能部门也设立了相对应的立法内设科室或者有负责立法的工作人员,各市均有高校的法学院或法学专业能够为当地的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近五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也为其做好地方立法储备了经验,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都存在强烈、迫切的立法需求,亟需通过立法解决当地突出矛盾和问题。

    据介绍,近五年来,佛山等9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都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佛山60件、韶关21件、梅州64件、惠州68件、东莞20件、中山256件、江门22件、湛江21件、潮州34件。同时,9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了立法项目。

    佛山——拟制定“三旧改造”、市容卫生、市政设施管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地扬尘整治以及河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韶关——拟制定丹霞山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管理、犬类管理、市政设施管理、违法建设处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梅州——拟制定城市绿化管理、农村建房管理、饮用水保护、城区环境管理、农村环境保护、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古民居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惠州——拟制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环卫设施和用地管理、保障性公租房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西枝江水源水质保护管理、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东莞——拟制定出租屋和“城中村”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环境污染治理、交通整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民间艺术的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湛江——拟制定市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湖光岩地质公园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江门——拟制定山体保护与利用管理、开平碉楼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中山——拟制定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社会保险管理、五桂山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潮州——拟制定城镇燃气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公共汽车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水土保持、港口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中国规划网 国际新闻联盟中国城市频道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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