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近现代的城市发展经历了中东铁路建设时期、伪满洲国建设时期、新中国建设时期等多个历史时期。经过近百年的积淀,长春市已成为东北重要的历史名城和文化重镇,现保留有多个完整的各具特色的历史街区。经长春市上报,2010年3月1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同意将人民大街、新民大街、伪满皇宫等6处历史街区批准为历史文化街区。2012年6月8日,长春市新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以其完整的历史格局、独特的历史建筑、完好的历史院落、丰富的绿化体系荣获第四届“十大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称号。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已经成为记录长春城市文明发展的凝固史书。这些承载着长春城市记忆片断的传统街区,由于特殊历史时期决定了其建筑和空间形式的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如何做到合理地、充分地维护、利用、发展这些传统街区的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将涉及到长春市城市文化未来发展的总体方向。 这种对于传统街区文化符号的维护与利用,实质上即属于景观意象的范畴。所谓景观意象,是指城市景观环境在人们潜意识中形成的可被回忆的感官印象。美国人本主义城市规划理论家凯文·林奇谈到“意象”一词在景观设计中的意义时指出,“有形物体中蕴含的对于任何观察者都有可能唤起强烈意象的特征……应该能够吸引视觉和听觉的注意和参与。”景观意象主要在于强调城市景观特征的易识别性以及对于城市文化的符号化设计,进而塑造独特的城市人文特色,增强城市公众的文化认同感。 从这一角度看来,虽然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大量资金投入的前提下,长春市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但在对历史文化街区景观意象的营造和优化方面仍有发展的空间。笔者通过实地考察发现,除了人民大街、新民大街两处规模宏大、风格统一的历史文化街区以外,伪满皇宫、南广场、第一汽车制造厂和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等历史文化街区,在景观环境的维护与设计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街区道路绿化普遍欠缺、街区功能设施不全、街区环境重车不重人,街区道路缺乏为残疾人、老年人、推车儿童提供的无障碍设计,沿街小型商铺缺乏统一管理,自发形式的摊位居多,缺乏区域性规划。 针对上述现象,笔者认为发展适合长春历史文化街区的景观意象策略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保持和延续历史文化街区的街区格局,对于破损严重的建筑进行补救性修复,并应考虑设计具有历史文化特征的符号形象,如公共指示牌、文物复制模型等,在满足符合传统街区生活气息的基础上,展现长春城市历史文化风貌,突出景观特色,引入旅游资源;其次,以满足当地居民日常生活为前提,对于街区的景观环境,如植被、景观设施等统一设计并实施,可考虑以局部景观再现的方式,推动街区民众的参与意识,增强群众对历史文化街区景观环境的保护意识和文化认同;最后,对待历史街区的态度不能仅限于单纯的保护,还应该在继承文脉的同时进一步去挖掘街区潜在的经济与商业价值,从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对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整合意味着文化价值的提升,其必然会带来经济价值的提升。
长春历史文化街区景观意象是长春城市面貌和城市民众素质的综合体现,对于这些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与改造,既要考虑市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到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必须考虑到文化价值的传承与发展,应力争保持其景观意象的连续性,延续城市文化特色、增强文化认同,为长春市新城区城市文化的塑造和发展提供一种可借鉴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