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中国规划网理事会的决定
为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经济文化的发展需求,面向全国,加强中国规划网与地方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的联系,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服务,寻求社会各界的支持,搭建城市历史文化研究、规划研究、开发保护研讨、交流平台,成立中国规划网理事会。
理事会宗旨是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支持中国规划网的发展与建设,增强中国规划网的实力和活力,把网站办成独具特色的、以城市规划建设、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城市开发保护为内容的具有一流影响力的专业网站。
理事会是中国规划网联络和整合社会各界资源的平台,是各理事单位之间提供信息沟通、资源整合、拓展项目的互助平台。也是致力于各地古城镇经济发展的服务平台。
理事征集对象为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及产业机构、城市生态保护机构、各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
中国规划网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中国规划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和经济文化的发展需求,面向全国,加强中国规划网与地方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的联系,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服务,寻求社会各界的支持,搭建城市历史文化研究、规划研究、开发保护研讨、交流平台,成立中国规划网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属自愿合作性质,各方竭诚为理事会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便利,积极为理事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三条 理事会地址:北京北四环中路229号海泰大厦702室。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条 理事会宗旨是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支持中国规划网的发展与建设,增强中国规划网的实力和活力,把网站办成独具特色的、以城市规划建设、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城市开发保护为内容的具有一流影响力的专业网站。
第五条 理事会是中国规划网联络和整合社会各界资源的平台,是各理事单位之间提供信息沟通、资源整合、拓展项目的互助平台。也是致力于各地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服务平台。
第六条 理事会是中国规划网的智力支持机构,对网站的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活动提供资源配合。理事会坚持为理事和理事单位服务的目标,坚持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三章 组织
第七条 理事会实行理事制。理事会由名誉主席、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常务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名誉主席、名誉理事长由著名专家和领导担任;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由常务理事单位主要领导出任;理事由理事单位主要领导出任;设执行理事长一名,由网站(总裁或总编)担任。
第八条 理事会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决议,筹备组织各种活动和理事会年会。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决定。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 理事会三年一届,可连任。
第十条 理事会工作会议每年度一次,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决议需要二分之一以上理事表决通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重大事项时,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可单独提议或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闭幕期间,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常务理事不定期举行常务理事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
第十二条 理事会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理事会单位的权利。
1、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刊登理事会介绍和理事名单。
2、常务理事单位领导进入网站编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3、网站为理事单位设计形象网页,在专栏专题宣传报导,以文字、图片、视频多种方式开展形象宣传。
4、理事单位每年获得网络广告赠与:
理事单位:10万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30万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50万元/年
5、出席网站组织的各种经济研讨会、学术交流会、联谊会、论坛及各种考察活动。
6、搭建交流互动平台,组织古城镇考察、调研活动,为古城镇项目开展投融资服务,促进会员之间的资源共享。
7、在常务理事单位设中国规划网工作站,工作站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采访证和特约记者荣誉证书。
8、理事单位有轮流召集举办理事会年会的权利。
9、理事单位有申请参加和退出理事会的自由。
第十四条 理事会单位的义务。
1、遵守理事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自学维护理事会和网站的声誉。
2、关心网站建设,积极参加理事会活动,推动网站业务,为网站的发展出谋划策。
3、为保证网站理事会正常工作展开,理事会成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加盟理事会由中国规划网发出邀请或由意向加盟的单位直接申请,洽谈确认后,填写申请文件批准,缴纳会费,由中国规划网颁发铜牌和证书。
第十六条 本章程修改及补充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国规划网所有。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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