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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新建镇惊现国家禁建项目

时间:2012-06-08 09:49来源:今讯网 作者:为之

 

 

 

    别墅即独门独院,上有独立空间,下有私家花园领地,是私密性极强的单体户型,表现为上下左右前后都属于独立空间,一般房屋周围都有面积不等的绿地、院落。后来出现了价位较低的联排别墅,但不管哪种类型,土地的占用量都相当大。
    因此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委三令五申要求建造别墅及高档住宅房地产项目禁止供地,也多次查处通报了一批违法建设项目,但出于利益驱使,仍有一些开发商打着各种旗号开发建设别墅及高档住宅房地产项目,而某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却视而不见,任其建设。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公然为这样的违规房地产项目披上"合法"外衣,违规供地。
    御景豪庭别墅的宣传册这样写道:“传世大宅,传世别墅。坐拥1万平米公园美景,纯独栋、大舞台。”
    听听违建者的“自白”,或许可以略知大概。在该项目现场,记者向多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当问及该项目是否合法时。回答口径基本一致:“这是合理不合法的问题,我们盖别墅政府部门都是知道的。”并自称已取得了土地使用证、环评报告、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然而这些国家禁建项目是怎么取得所谓的合法手续的呢?无非行政部门以住宅名义批复,而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又擅自更改原有规划。所以,住宅摇身一变就成了寸土寸金的奢华别墅群。
    当地百姓告诉记者“有些领导为求得一处别墅,欺上瞒下帮着开发单位私通关系。按国家的政策不允许兴建别墅,可是在我们宜兴市新建镇有谁敢来查处啊,到处都是关系网。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啊!
    当日下午,记者一行来到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该镇党政办主任告诉我们:“这个事情是开发商的事情,开发商开发什么地方政府管不了!所以,新建镇政府不存在有什么责任。”一再要求记者,反映问题不要来政府,应该先去和该项目开发商接洽。
    国土源部早在2003年就紧急下发《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45号文〕禁止别墅供地;2006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又共同研究制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第十五条,别墅项目用地被明令禁止;2008年1月,国务院再次下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又一次强调“严禁向别墅供地”。
    “政府禁供别墅土地是出于我国人多地少、需要集约化用地的现实考虑。其目的是为了节约土地,并尽可能提供更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让更多普通市民住上房子。”
    违建别墅顶风而上,也与巨额的利益有关。近年来,我国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紧张,国家9年连下5道“禁墅令”,而业界对别墅产品的稀缺价值却更加看好。从开发成本和利润来说,一般别墅建设往往选在市郊,土地价格相对便宜,一位开发商向媒体透露:“建设成本不过十几二十万,对周边配套设施的要求也低,但转手就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价格卖出。”对地方政府而言,别墅比普通住宅的用地价格和土地增值税、契税高得多,由于“土地财政”的惯性,一些手握权力的人默许或是纵容别墅建设。当开发商和地方政府都获利的情况下,两者很可能走到一起,一旦这样,吃亏的是国家和百姓,损毁的是子孙后代的大好江山。
    让“禁墅令”真正发挥效力,专家认为,一方面要进行深入的改革,使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以节约集约用地引领官员的政绩考核,这样才能使监管者站对位、有所为,真正发挥依法管地科学用地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提高违法成本,对顶风作案者加大惩处力度。有报道称,2010年广州市规划局给予保利地产西海岸项目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约为167万元,“这相当于一栋价值五六百万元的违法别墅只需要罚2万元就可以了,对开发商来说是九牛一毛。”对于监管渎职或失职的官员也要严肃问责,决不能姑息纵容。此外,对开发商从城市向郊区、从海边向山上建别墅的走势,有关部门也要引起注意,加强调研,严阵以待,以防蔓延。近期记者将宜兴市新建镇兴建别墅一事向省住建厅及国家住建部反映并继续关注。
    2012年6月6日,记者赶往宜兴市新建镇御景豪庭进行实地调查。位于江苏省宜兴市新建镇的御景豪庭,不顾国家的相关禁令惊现“天价别墅”别墅群,并且该项目66栋西班牙美墅正在积极建设,独栋别墅主体已成型现正热卖中。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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