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为广大中低收入者建设保障房是中央确定的地方政绩考核硬指标。 鉴于中央深知地方政府为人民真心办实事的难处,于是为了防止其阳奉阴违,中央进一步完善了考核体系——明确省级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中央财政还安排了相应的配套资金。
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据媒体报道,武汉、珠海、东莞等地以“贴牌“挖坑”等招数玩起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数字游戏,以旧公寓贴牌充数、挖坑打桩掩人耳目糊弄民众。有网友讥讽说,旧公寓贴上安居房的标签,就成了百分之一百一的完成任务,武汉东湖有关部门的偷梁换柱把戏玩儿得面不改色心不跳,其水平都赶超魔术师刘谦了。
按说不应该。比如即使在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下,即便2011年重点城市楼市成交低迷,当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却仍高达3.15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总量确定为700万套,也比原定计划少,但2012年安居房的投资量和施工量,相比2011年却不减反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期在两年半左右,所以2009年开工的590万套尚有少数结转到2012年建设,而2011年新开工的1000万套,也有部分结转到2012年建设。所以,2012年的建设任务约1000万套。
专家测算,今年保障房建设的实际投资可能就7000多亿,其中今年新开工项目的投资实际落实估计就5000亿左右。到目前为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为此安排了1520多亿元中央财政资金。
部分地方政府依旧哭穷不止。
背后深层原因除了各地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财力差距,以及地方债务等沉疴,是其建设保障房内在动力严重不足。比如,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仅占当年土地出让总收入的1.59%。而在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各项开支之中,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仅仅占到1.7%。在一些西部边缘省份,公租房甚至廉租房建设的其他资金来源仍是出售共有产权、中央财政支持,乃至施工单位垫付,当地政府财政拨款所占比例极少。
其中根源在于传统政绩考核阴魂不散。为了完成层层加码的GDP指标,地产经济成为部分地区主要盈利点。而多建保障房,一方面要政府投钱,另一方面还会减少买房的“刚需”,地方是“双向赔钱”,故本身动力不足。
为了应对中央考核指标,部分地方政府便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以次充好、资格造假、骗购骗租等乱象丛生。去年11月媒体报道称,全国已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房中约1/3属“挖坑待建”。
除了加强对地方政府监督和问责力度之外,这些公开造假的背后其实也暴露出现阶段中国保障房建设的制度缺失。
首先,现在保障房建设片面强调开工率,由于建设周期往往需要两年半,无疑为造假留出巨大的操作空间。以至于一些地方所谓的开工,仅仅意味着办完所有手续,“盖了二十几个章而已。”
背后是中国保障房法治体系的缺失。中国拥有全世界最复杂的保障房队伍——经适房、两限房、安置房、公租房、廉租房等,缺乏具体的建设比例,客观上给各地留下了随意乱建的空间,导致各种神奇“保障房”层出不穷。许多学者提出尽快拟定《住房保障法》,或以条例的形式先出台,对保障房的定义、功能、法律地位等进行原则性规定。
其次是保障房建设的责任追究机制缺失。我国推行保障房制度至今,尽管媒体不断曝光内幕,社会监督逐步加强,保障房建设却逐步成了地方应付中央的“数字游戏”,但鲜有官员被问责。
另外,面对建设规模的大幅增加,建材、人工等建设成本不断上升,又进一步加剧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压力,即便将中央及地方各种资金合在一起,各地仍有上百亿元的资金缺口。但其实财政部早在2007年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就规定,要从2008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而有多少地方政府真正落实到位目前仍是雾里看花,更谈不上在此基础上创新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了。
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对花大价钱建设豪华办公楼、形象工程、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还是兴致勃勃的,滥发福利奖金、疯狂三公消费时也没见怎么心疼过银子。
真要逼中央罢免几个省长?
(责任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