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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被控受贿1263万

时间:2012-04-12 10:28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维汉 崔清新
宋晨光资料图
宋晨光资料图
 

    新华网济南4月11日电(记者杨维汉、崔清新)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宋晨光受贿案。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0年,宋晨光担任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厅长、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宜春市委书记、江西省政协副主席、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有限公司、徐涛等18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获取商品销售代理权、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63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宋晨光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宋晨光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数十名群众和宋晨光部分亲属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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