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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应“回归自然”

时间:2012-01-13 09:05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陈晨

    新华网西安1月12日电(记者陈晨)许多人至今还记得,2011年夏天,各地频繁出现的城市内涝让“来城里看海”成为广大网民揶揄的话语。逢雨必涝,似乎已成为近年来国内一些大城市久治不愈的“顽疾”。正在召开的政协陕西省十届五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直指该问题,认为城市建设违背自然规律、忽视生态自然保护,是造成内涝频发的重要原因。

    陕西省政协委员富君调研后认为,城市建设中违背自然规律、忽视自然生态保护的行为,破坏了农村地表原有的自然排洪防涝体系,城市规划“重地表、轻地下”的行为让城市内涝雪上加霜。他建议,应遵循“回归自然、规划引领”的原则,全面缓解并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富君建议,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应依据旧城改造、老城管理、新城建设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洼地、山塘、湖泊、水库等自然水系的蓄水调洪错峰功能,发挥绿地、植被、公园等城市部件的调蓄雨水、涵养渗流的自然功能。同时在设计中,还可以参考海拔坡降的重力排水作用。

    有政协委员建议,在城市建设中,应注重增强城市地表渗水、蓄洪能力,尽量减少水泥硬化面积,可在方便市民活动的前提下,用鹅卵石、透水砖、网格地砖等可渗透材料铺筑。同时,推进绿地建设,减少地面径流。

    富君认为,当前城市治涝分属规划、交通、水利、气象等多个部门管理的“九龙治水”格局,往往会造成“谁都可以管、谁都管不好”的情况。因此他还建议,建立起部门联动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改变一些城市逢雨必涝的情况。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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