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必须依法报批、近期规划需要有序建设、未经验线不得开工、未经规划核实不予办理产权登记……从明年1月1日起,《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将正式实施,这也是一部规范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基本法规。昨天记者就《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市民关心的一些话题,采访了无锡市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 未经验线不得开工 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与规划部门批准内容一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验线;符合要求的,方可开工。 建设工程在地下工程基础完工时,建设单位应持建设工程基础完工测量报告等有关材料,向规划部门申请基础验线;经验线符合要求的,方可继续施工。未经基础验线或基础验线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擅自继续施工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依照《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并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未经规划核实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当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等相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其中,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确定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管线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一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 经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不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条件复核验收手续,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中国规划网南京12月29日电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