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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退房行不通 购房合同一定要看仔细

时间:2011-11-07 11:56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肖菁

  阿丽(化名)在两个月前的一个下午,定下了一套300多万元的公寓房,整个过程现在想来就跟平常买件衣服一样随意,当所有一丁点的犹豫都被售楼员一一驳回“没关系,没问题,一切OK的”之后,阿丽刷卡10万作定金。

  好在阿丽唯一不糊涂的地方是,在掏出10万定金之前,她让销售员写下了一条允许退房的承诺。现在围绕这条承诺,到底能不能退房,双方展开了拉锯战。

  在房价下跌,上海北京等城市均出现退房潮,争议激烈的大背景下,阿丽退房的事情就显得比较有说头了。

  一场有关300万的“没问题”推销

  阿丽是衢州人,近年来一直在杭州生活,在杭州买套房子是她的愿望。8月31日,她走进了悦麒美寓位于九堡杨公村的现场售楼部。

  接待她的是一位姓康的售楼先生。一番介绍之后,阿丽问,12幢2楼的房子还有没有。

  康先生很热情:这套房子,已经有客户定了,如果你感兴趣,今天就下定金。

  女人往往这样,得不到的时候万分遗憾,越想越好,等到触手可及时,又迟疑犹豫起来。

  这时,康先生热情洋溢的说辞显得很关键——

  阿丽:“我在衢州有房在按揭的,还能不能贷?”

  康先生:“没问题,你可以先把衢州的房贷还清。”

  阿丽:“我银行信用记录不大好,有7次违约。”

  康先生:“没关系。”

  阿丽:“我在杭州没工作,那收入证明没地方开。”

  康先生:“没问题,我们帮你操作一下,找个公司挂靠弄张证明出来”……

  阿丽的原意是回去再考虑一个晚上,可听完康先生的“承诺”,她觉得已经不得不下定了。

  136平方米,总价311万,定金10万。就此敲定。

  原来的“没问题”,全成了问题

  双方签署了购房意向书,在意向书上,有这样一句临时附加的承诺:客户提供在杭一年社保、单身证明、收入证明、信用良好证明,如果办不了按揭贷款,定金10万退还。

  尽管下单比较仓促,但阿丽还是挺想要这套房子的。9月5日,她一笔付清了衢州的按揭,为了方便这边按揭。但是,需要提供的资料却没康先生说得那般轻松。单单银行这一边,有关阿丽信誉良好的证明就提供不了。

  楼市的“金九银十”在今年并没有出现,反而房价逐渐下跌,首付提高,贷款利率提高,利空一个接一个。 阿丽这种情况,不仅首付要付6成,按揭是否能办下来都成了问题。

  这时,开发商没了甜言蜜语。反复催促阿丽去签购房合同,“如果再不签合同,我们就发律师函了”。

  证明办不出,6成首付凑不齐的阿丽越想越戳:退房

  想说退房,真的不容易

  前几天,阿丽又去了趟售楼部,销售经理“建议”:要不,你先签购房合同,先付首付,我们再讨论退房的事情。

  阿丽这回思路很清晰,这不是进一步忽悠么。现在10万定金我要回来就那么难,等到首付6成180万套进去,还会有戏吗。

  阿丽决定走法律途径,她找到了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戴律师也找来开发商问情况。

  开发商先称“承诺”系员工个人行为,被律师驳回:员工这么做目的还不是为了推销房屋,为公司利益,这个承诺公司就要承担。开发商最后坚持:没退房先例。

  不过阿丽已经不担心了,律师告诉她,退房没问题。意向书里的那句承诺具备法律效力,既然那些证明办不下来,那么就应该遵循承诺退定金。

  现实中,大多数退房行不通

  房价下跌,上海北京都出现退房潮,记者在杭州几个比较大的律师所问了一圈,房价下跌要求退房,确有客户来咨询过,但是律师一看材料,基本上都办不了。

  老百姓说的退房,在法律上叫做“解除购房合同”。现在的购房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并不是开发商单方面拟定的、内含霸王条款的。而且,签约都是双方在情况明晰一切自愿的前提下。

  退房,就成了业主单方面毁约。

  当然,有几种情况可以退房:比如一房两卖、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长时间不能交房等。除此之外,退房几乎不可能。

  哪怕有开发商当初做出了“无理由退房”的宣传,待下跌发生时,退房也很难实现。一个楼盘好几个亿的价格,没有开发商愿意原价回购房产,拿已经落袋的真金白银来承担房价下跌的损失。(记者 肖菁)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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