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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八部门答人大询问 保障房绝不能变成闹心工程

时间:2011-09-29 10:17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刘春燕 王艺园 石慧

 

    中国规划网武汉9月29日电(记者刘春燕 通讯员王艺园 实习生石慧)如何避免有人“开宝马车住经适房”?如何让“墙脆脆”、“瘦身钢筋”彻底远离廉租房?公租房何时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人群?保障房会不会越建越偏远?……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了2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如图),一系列热门问题得到权威解答。

   副省长张通率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农垦局等八部门负责人,对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36个问题一一作答。这些问题主要涉及保障房政策落实、资金筹措、项目进展、招投标规范、建设质量、入住分配、土地划拨、问责机制等八个方面。

   据悉,会上询问和答询的所有内容,连同对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经整理后都将交至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将跟踪其办理落实情况。

   询问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一种法定方式。昨日的会议邀请了来自全省各地的10名群众代表参加旁听。省电视台、省电台、荆楚网对询问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答询现场实录

   关键词:任务

   确保11月底100%开工

   段远明委员: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展如何?能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副省长张通:截至8月31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物建房已开工29.2826万套,占国家下达我省目标任务33.04万套的88.6%。其中,新建廉租房3.086万套,新建公租房7.7692万套,新建经适房3.1705万套,新建限价商品房1.9017万套。下一步,将重点抓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11月底开工率达到100%,并力争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年底,省政府将组织全面督查,对于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依法依规实施问责。

   关键词:质量

   290个项目合格率92%

   王树义委员:外省市出现了保障房“墙脆脆”、“瘦身钢筋”等多个案例,我省如何保证保障房质量,让民心工程不变成“闹心工程”?

   省住建厅厅长李德炳:外地出现的一系列保障房质量问题,为我省敲响了警钟。我省一直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责任终身制,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今年上半年,我省对在建290个保障房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合格率为92%。不合格主要集中在墙体开裂、顶层漏水、窗质量不合格、上下水不通畅等问题上,总体质量可控。住建部也对我省保障房项目进行了抽查,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做成“民心工程”、“暖心工程”,绝不能做成“闹心工程”。

   关键词:公平

   住保障房年年审财产

   黄国庆委员:过去曾发生“开宝马车住经适房”、“权力房”、“六连号”等事件,主管部门正在或准备采取什么措施避免重演?

   李德炳:公平公正分配是保障房的“生命线”,加强分配管理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我们将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严厉查处骗购骗租等违规行为,对申请者的收入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坚持一年一审,有进有出,对于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进行处理。

   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吉学:对于低保户的财产状况,民政部门每年都要通过书面核实、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摸底,然后出具有效期仅一年的低保证明,确保保障房“保对人”。

   关键词:选址

   好地段优先建保障房

   尚援朝委员:部分经适房、廉租房选址比较偏远,交通不便,医院、学校、超市等周边配套不够。好事要办好,保障房要让百姓住得满意舒心。

   李德炳:近年上马的保障房项目,多数缺乏整体规划,上述问题确实客观存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不少郊区、远城区也发展起来了,问题逐渐会有缓解。按照省里要求,下一步,我省将合理布局保障房选址,各地将把地段好、交通便利、拆迁量小、设备配套、能马上动工的地块拿出来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关键词:设施

   不让保障房小区边缘化

   张继年委员:保障房小区住户收入不高,公共资金很少,如何维护小区内公共设施,使之安全运行?

   李德炳:在廉租房和公租房小区,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也是当前的工作难点之一。目前有三种做法:一是健全居民自治性组织和基层党组织,让保障房小区融入街道、社区,不能成为特殊群体;二是引入正规物业管理,适当征收物业费;三是扩大经费来源,财政补贴或在小区组织适当的经营性活动。

   关键词:用地

   保障房挂钩商品房审批

   程传忠委员:如何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杜云生:今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用地1171公顷,截至8月底,已落实用地966公顷。为确保建设用地及时落地,我省采取灵活供地方式,对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以划拨方式供地,其他保障性住房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方式供地;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不落实的县市,暂停商品房建设用地审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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