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建公租房,政府统筹分配,以此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这样可不可行?对此,昨日南都社论表示出担忧,指出个中致命式的困境,“要么因为激励模式无法形成而导致政策流产,要么再次退回到失之公平的‘福利分房’模式”。其实,公租房的回归,已让人很纠结。 回顾我国的住房政策及实践,经历了“完全福利化阶段”(1949-1978年)、“商品化过渡阶段”(1978-1998年)、“高度市场化阶段”(1998-2007年)、“重提保障房阶段”(2007至今)四大阶段。即使在2007年中央政府明确将住房保障纳入公共服务,可对住房保障的供给、对象、形式也进行了不少摸索。 从“商品房”回归到“保障房”、“居者有其屋”到“住有所居”的理念变化,根源在于顺应民意。近年来住房问题一直是民生热点,民众改善住房需求强烈。今年初,中央终于明确提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的目标,而广东省任务则是31万套;住房供应格局也逐步确定下来,即中高收入家庭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或居住公租房,困难家庭居住廉租房。 再来看看,民众对保障房的需求和看法。最新全省民调显示,表示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者多达47%,而目前已居住保障房者仅1 .5%,巨大的民众期待与极低水平的保障现实形成强烈的反差,同时更反映出保障房建设是有着很大的“民意”市场的。 这里,更应关心的是住房困难群体,即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米以下的民众。这群人的数量虽不占主流(为受访总体的6%),却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保守估计,省内至少超过100多万户家庭)。相关调查也显示,住房困难者中高达74%的人表示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其中近一半人选择“租房”,这与其他人群选择“低价购房”为主不同,显示出住房困难者的购房能力不足,“租房”意愿凸显。而住房困难者中又以“夹心层”居多,超过六成的人属于中低、中等收入人群。“夹心层”们不仅无力购房(包括经适房),亦因收入门槛难以纳入廉租房体系,所以公租房对他们来说,是最合适的选择。 可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不乐观,主要表现在进度缓慢、土地资金不到位。同样的,面对“夹心层”的公租房,即使让单位介入公租房建设,也正如社论所指出的那样———“单位的动力何在?”大部分单位都属经济组织,正常情况下只有“追求利益”的动力,却不像政府还有向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 说到底,公租房的纠结在民意与利益之间如何找到平衡,而这个命题是对政府的,并非要单位或市场来解决。所以,希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时,须好好斟酌,“鱼”和“熊掌”兼得还是二选一? 中国规划网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汪歌 (责任编辑:白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