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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需寻求“最大公约数”

时间:2011-09-22 10:22来源:中国规划网 作者:汪晓霞 倪方方

  中国规划网南京9月22日电“我是被人‘逼’着开了微博,上了微博才发现,生活多了一个异常丰富的空间,对实体空间也有利。”昨天的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全媒体时代与城市规划”论坛上,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石楠感叹道,当他通过微博向粉丝们展开规划方面的互动时,“感觉很好”。

  “我们的确进入了一个全媒体的时代,规划作为公共决策一部分,应当顺应潮流,打开民意窗口。”凤凰卫视时事评论员何亮亮说。

  而作为城市规划工作者的石楠也表示,“全媒体时代,政府的媒介素质受到极大考验,如果再采用严打、严控、对抗式的管理模式,那就‘out’了”。“石楠说,现在不少城市的规划部门开通了官方微博,武汉规划部门还利用手机平台让公众及时了解规划进展及结果。政府就应该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信息采集和沟通,把专业的声音变成民众的力量。

  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邹军也认为,公共政策需善用公共媒体。邹军将此形容为寻求“最大公约数”,即通过公共媒体来增强公共政策的公信力,凝聚社会共识。

  实际上,近年来因未能有效利用公共媒体,导致民众对城市规划误解、不认同甚至强烈反对的案例屡见不鲜。南京汉口路西延工程事件、厦门和大连的PX项目事件、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上海春申高压线事件等,都折射出公众法律维权意识和规划项目选址、立项、实施、管理等诸多环节公众参与制度的不完善、不透明之间的矛盾。

  “这些都说明,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必然要受到公共媒体的监督和评论,本地媒体不说外地媒体可能会说,境内媒体不说境外媒体可能会说,传统媒体不说新媒体也可能会说。”邹军说,在规划编制、审批环节,除了传统的规划公示外,应通过网络、报刊、手机、互动电视等媒介开展专题调查和民意测验,及时、充分地征询各方意见,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实现规划编制的机会公平;审批通过的规划要及时通过媒体或相关网站公开公布,同时完善规划查询制度;在规划实施环节,可以邀请媒体举行新闻发布会和召开公众听证会,提高规划执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这样,可以通过取得相对对称的信息,了解不同利益主体间的主要矛盾,为修正规划失当提供有效依据。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还以“全媒体时代的城市形象”为主题,向台下规划师们展示了全新的“城市形象”内涵——

  传统规划时代,城市形象靠“政治家的抱负+规划师的理想”来实现,壮观、英雄主义、宏大叙事,要么不搞,一搞就是两个字——“震撼”。但“震撼”与老百姓又有多大关联呢?而新媒体出现后,每个人都可以进行信息生产、传播和使用,新媒体具有非主流、反传统、娱乐化和情绪化的特点,给了我们极大的视角的变化,它们往往是“好的不说,坏的我就给你曝光”。新媒体的出现,其实倒逼着规划师回归到规划的宗旨上来,那就是“以人为本”。

  将来的城市,将更加关注老百姓的生活,尊重老百姓的真实感受,不求震撼,却更加宜人——“千万别让我们的城市仅仅是生产机器。”记者 汪晓霞 见习记者 倪方方

  (责任编辑:白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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