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伟 漫画 (来源:扬子晚报) 新华网:注册“幸福之城”就能垄断幸福吗? 珠海想把打造“幸福之城”作为理想未尝不可,但在行动上绝不能止于抢注一个“幸福之城”的商标。想要名字与事实真正相符,需要城市的管理者从改善民生做起,让全城的老百姓都从心眼里说好。如果政府光动嘴不动手,老百姓只不过是“被幸福”而已。孙悟空“注册”了“齐天大圣”,也依然是个猴子,并不出名的珠海一下子就“幸福”了,也让人觉得不着边际。 法制日报:真正的幸福抢注不到 一座城市究竟属于什么城市,不是靠城市管理者“抢注”得来的,不是靠商标局“授予”的,也不是靠其某些权威他部门“认证”的,而是生活在这座城市的居民以及作为第三者的外地人经过亲身体验后得出来的共性结论。 千龙网:抢注“幸福之城”与名人故里之争 尽管,我们不能否认抢注“幸福之城”成功的珠海,或许能够因此名利双收,但是,笔者以为比外在名声更重要的应该是,如何让“幸福之城”名至实归,而不是虚名与现实两张皮,把幸福弄成了一个传说。 红网:请不要抢注市民的幸福 商标局都认可了,那还能如何呢?那我们祝福珠海了,以后我们再也不敢说自己的城市是“幸福之城”了,因为咱们的城市一“幸福”,那就是侵权了,得负法律责任呢!好了,不能“幸福”且不“幸福”吧。好在幸福这东西,说的不算,嚷的不算,演的更不算,幸福不幸福,全在老百姓的内心里掖着。抢注“幸福之城”商标,那且就抢吧,但请不要抢注市民的幸福就好。 四川在线:谁会拿城市抢注的“形象商标”当回事? 这种“商标注册”也许能给地方官员和政府增加不少面子,但实际上对地方经济发展起不了多大作用,特别是对民生发展上更弊大于利。更为重要的是“城市注册商标”也是城市的一厢情愿,“量身定做”的花冠自我感觉虽然不错,但有多少人会拿你自己为自己戴上的高帽当回事? 广州日报:城市美誉不是抢注来的 对于什么是幸福城市,一直存有异议;对于如何打造幸福城市,一直存有分歧。可是当得知,幸福竟然可以抢注而来,相信会超乎绝大多数人的想象。……希冀每个城市都能形成鲜明特质,都能拥有城市美誉。但美誉只能靠长期的努力,并没有包括抢注在内的任何捷径可走。 华西都市报:抢注“幸福之城”商标与城市互伤 既然,今天可以剥夺他人使用“浪漫”、“幸福”的权利。又怎能保证,今后“城际竞争”不会异化为“城市互伤”。在千城一面的语境下,一旦自说自话、各自标榜的营销模式难以为继,对有限资源的疯狂追逐,必会令城市气质二次沉沦。于所有城市而言,抢注商标大致意味着一场零和游戏的开始。 |